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法定职权,着力推进人大工作改革创新,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审议通过了《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初审了《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草案)》和《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草案)》,充分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围绕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和服务业发展情况举行两次专题询问,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常委会还首次开展了对部分政府部门决算审查工作,有效推动政府部门加强预决算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新办法、新途径,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全年共审核交办代表建议577件。通过制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意见”,实现服务保障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市人大常委会还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征求意见,改进工作作风,建立了更加符合人大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和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