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岛市自建房安全管理办法》及首批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预登记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岚,市应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庄建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宋晓,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赵建军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自建房安全管理有关情况
制定背景
政策内容
明确适用范围和职责分工
加强新建自建房管理
健全自建房安全使用机制
规范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行为
完善自建房隐患整治流程
首批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预登记有关情况
入库流程
预登记流程
第一步意向登记。登记时间自2024年12月12日起,登记户数达到可售房源数量的1.5倍停止登记。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轮候库系统,签署《意向登记申请书》上传后,按项目提报意向楼座和户型。
第二步资格审核。街道、区(市)结合预登记情况,按季度对预登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预登记资格;符合条件的由轮候库系统自动计分排序。
第三步组织选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资格审核进度,每季度组织选房,申请本人所在辖区内项目的,将单独排序、优先选房。申请人选定房源,领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通知单》。待项目确定配售基准价格、办理销售核准手续后,签订购房合同,缴纳购房款。
还有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
一起来看
↓↓↓
Q1
法治时代网记者:请问作为市安委会办公室,多年从事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对加强自建房安全,有什么措施和建议?
庄建蓉:经过连续3年的专项整治,青岛市自建房安全形势到目前为止总体平稳。特别是这次《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细化了管理机制,形成了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对于青岛市自建房未来的长治久安将发挥重要作用。但近几年,国内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十分深刻,尤其是近一年以来的事故特点,呈现出多重因素叠加耦合的趋势,事故成因更加复杂、事故预防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对这项工作仍不能掉以轻心。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会同自建房各相关部门等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思维,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安全落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的各个环节和领域,用发展解决安全问题,用安全守护发展成果,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责任。各区市、各部门应按照自建房安全管理《办法》要求,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让小风险演化成大风险,不让局部风险演化成区域性风险或系统性风险,切实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三是突出防控重点领域风险。各部门和区市按照市住建局的统一部署,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和学校、医院、景区、餐饮娱乐场所、工业园区、地下空间等涉及公共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性自建房纳入重点监管,根据风险程度进行分类施策。特别关注同时使用燃气、电动车充电、两通道封堵、老旧电器、使用落后的工艺设施、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存储使用经营的自建房,发动群众举报线索,一经发现必须坚决停止使用,依法严加治理。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议各级各部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遏制事故、解决问题”,研究自建房安全的治本之策、攻坚重点,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管理防、工程防等措施,补齐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等方面的短板,细化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设计施工服务、日常巡检维护、定期鉴定、维修加固等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土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确权登记、违建执法等信息联网平台,实现房屋安全刚性约束和闭环管理,防止专项整治反弹回潮。
五是提高基层安全治理能力。区市党委政府要加强基层权责事项统筹,重视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完善治理机制、夯实治理基础,发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作用,实现治理的良性循环。房屋出租方和使用方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提升安全治理意愿和治理能力。
Q2
齐鲁法制网记者:宅基地用地建房管理涉及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多个部门。为了落实“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闲置”的要求,请问农业农村部门是如何加强宅基地管理的?
宋晓:农村宅基地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稳定的重要基础。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框架基本特征是: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定面积,无偿取得、长期占有,规划管控、内部流转。也可以这样理解,农村宅基地归本集体组织成员集体所有,无偿分配给本集体组织成员使用,具有保障性质,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宅基地审批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等规划要求,只能在本集体成员内部转让,不能“卖”给本集体成员之外的其他人。作为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部门,我们重点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围绕保障居住,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范了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审批、转让和纠纷解决等问题。加强基层管理体系建设,镇街一级建立了“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宅基地和建房联审联办机制,2021年以来,全市审批农村宅基地2200多宗,形成了“市级指导、区市主导、镇级主责、村级主体”的管理机制。同时,围绕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推出农民建房“一件事”,开发建成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打通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等部门之间数据壁垒,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可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网上宅基地建房申请,精简了大量的纸质材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这个案例获评山东省2023年度法治为民14件实事之一。
第二,围绕管住乱建,严守政策底线红线。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建立联动机制,压紧压实镇村宅基地属地管理责任,有效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发生。强化日常监管,发挥好4790多名农村宅基地协管员队伍作用,加强日常监管和动态巡查,做到违法建设“早发现、早汇报、早制止”。严守“一个不能、两个严禁”政策底线红线,具体来讲,“一个不能”,即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两个严禁”,即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变相买卖宅基地和违规搞合作建房。
第三,围绕盘活利用,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引导和鼓励农户合法拥有的闲置农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开展盘活利用。推出琴岛·民宿贷,为民宿产业等配套设施建设提供贷款资金支持,累计投放贷款5100万元。总结出民宿引流、连片打造、集体引领、拍卖增值等多种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模式。如崂山区聚力打造旅游民宿聚集区,沙子口街道西麦窑村盘活的闲置“老石头房”成为网红旅游打卡地,累计利用闲置农房发展民宿115处,带动村集体和农民增收700余万元,民宿产业年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今年以来,全市盘活闲置农房2300余宗,带动村集体和农民增收4500多万元。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自建房安全管理办法》,严守政策底线、红线,加强督导检查,抓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力量。
Q3
青岛财经日报记者:能否简要介绍我市首批预登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情况?
赵建军:参与本次预登记的有李沧区京口路、市北区开封路两个项目,房源共3613套。其中,京口路项目1801套,75平方米套二户型466套,95平方米套三户型1335套;开封路项目1812套,82平方米套二户型504套,98平方米套三户型1308套。
上述两个项目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采取划拨方式供地,青岛安居公司作为全市实施主体统一建设,符合“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标准。户型布局更加注重实用性、功能性,采用客餐厨一体化设计,提高空间利用率,涵盖套二、套三多种户型,无论是单身青年、两口之家还是多孩家庭,都能找到自己心仪的房源。项目内部规划建设邻里坊,集中为住户提供助老托育、商业便民、文化卫生等生活配套服务。户外设置集中绿地休闲区、老人儿童活动区、运动健身漫步区,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按照配售方案,具有本市户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的家庭可随时登录“青岛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服务系统”注册登记,引进人才及公交、环卫、快递、家政等从事城市一线基础公共服务人员不受户籍限制。预登记后,由系统自动计分,总分100分。具体的计分规则为:一是按家庭结构计分,最高25分。单身申请人计5分;夫妻两人的家庭计10分;夫妻(含离异或丧偶,下同)和1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计15分;夫妻和2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计20分;夫妻和3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计25分。二是按家庭人均收入计分,最高35分。上年度人均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计35分。上年度人均收入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计20分。三是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计分,最高30分。四是按纳入轮候库时间计分,最高10分。申请家庭自纳入轮候库起,每满1年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为使市民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有更深入的了解,我们在长沙路46号选房大厅设置了咨询点,将好房子建设标准、房源户型、基础设施配套等市民关心内容详细展示。选房过程公开、公正、透明,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代办或收费办理等谣言,以免遭受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