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广电·爱青岛5月9日讯 近日,青岛高新区出台系列政策,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年跨境交易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国内外知名、市场占有率高的跨境电商平台,总部设立或迁移至高新区的企业,落户后分三年奖励300万元;经上级部门认定获批的“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山东省重点培育的跨境电商主体”“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按市财政奖补资金的30%给予奖励。在高新区新注册且经青岛市认定为总部企业,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及以上的总部企业,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不超过4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服务业总部企业首次被认定为“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山东民营企业100强”,分别给予2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