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广电·爱青岛9月18日讯住房公积金对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具有重要作用。青岛于1992年7月正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30年来,我市把扩大受益面作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基石,不断探索科学决策、规范管理的运作模式,构建“全员覆盖、租购并举、高效便捷”的保障体系,为千家万户解决住房困难、提升住房品质提供了有力保障。
上午,退役军人吴希宁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南管理处,咨询公积金贷款方面的问题。去年11月,青岛在全国首推退役军人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涵盖开户缴存、转移接续、申请贷款等三个方面。得益于这项政策,吴希宁顺利把在部队期间缴存的公积金转入我市公积金账户,并申请到购房所需的36万元贷款。
30年来,我市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等灵活就业群体纳入自愿缴存范畴,支持退役军人、乡村医生、专业化村书记缴存住房公积金,支持在青岛就业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由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持续填补缴存群体空白。
加强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公积金”。30年来,我市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法治化建设,通过建立“1+N”执法模式、开展联合执法等举措,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办理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2万余件,为3万多名职工追缴公积金近5亿元。
安居才能乐业。经过30年的发展,我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由128家增加到7.16万家,缴存职工由2.97万人增加到187.61万人,人均缴存额由每年不到300元增加到15000多元。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2615.62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让越来越多的人实现了住有宜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