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多地发生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筑实外防输入的坚固防线,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隐患,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现就省外入(返)市南区人员提前报备工作通告如下:
一、凡省外入(返)市南区人员,须提前3天向居住地(住宿宾馆)所属街道社区主动报备,详细说明入(返)方式、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所有省外入(返)人员要提前通过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小程序进行登记、申领山东健康码。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以及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非必要不入(返);确需入(返)市南区的,须提前3天向居住地(住宿宾馆)所属街道社区、所在单位主动报备,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配合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和相应频次的核酸检测。
三、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位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不主动报备、谎报瞒报行程信息、不配合随访排查、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以及其他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行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省外的亲朋好友,入(返)市南区要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切勿因疏忽大意或心存侥幸未主动报备而造成传播风险,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市南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