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市发布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以来,胶州警方通过各种渠道反复、大力宣传,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更是加强警力开展全覆盖的宣传和巡查。但即便如此,还是有个别市民心存侥幸,最终因自己的“任性”,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2月10日晚上10点半,三里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御花园小区中心区域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周边巡逻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现场查看,发现小区中心小广场内有四处燃放烟花爆竹痕迹,尚有燃放完的礼花桶保留在原地。民警连夜联系物业、消防室管理人员到位并开展侦破工作,经过连续四个小时的视频追踪、比对,初步确定了燃放者身份。
2月11日上午,办案民警在小区内找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宋某(男,14岁,胶州人)。经询问得知,宋某是一名初中生,知道该区域不准燃放烟花爆竹,但仍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放鞭炮、烟花刺激好玩,时间晚一些燃放不会被发现,便在正月初十晚上10点半左右,私自携带烟花到楼下小广场处进行燃放。
由于违规燃放行为人属未成年人,民警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宋某进行教育和口头警告,同时责令家长严加管教。宋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保证以后会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