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全面总结十八大以来党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经验。青岛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王倩认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继续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法治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是治国理政、实现长治久安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对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探索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
《决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必须坚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新步伐、创造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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