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市民王先生携带锦旗到市北兴隆路派出所向帮自己挽回损失的民警孔建伟表示感谢。
王先生称2021年4月份,该通过朋友李某介绍,购买上海某公司的原始股,双方约定,若公司未按时上市,王先生可随时单方面要求退还资金。王先生投入一定资金后,该公司迟迟未上市。10月份,王先生因家中有急事需要资金,于是找李某追回资金时,李某却不予返还,于是王先生到兴隆路派出所求助。民警孔建伟接到王先生报警求助后,立即对王先生反映的事件展开调查,尽管其中涉及民事纠纷范畴,但是民警本着为民服务的理念,还是通过电话与李某进行了沟通,希望能通过最便捷的方式为双方做个调解。李某通过转账记录向民警展示他确实已将资金转到上海的公司账户,但该公司因为审计问题一直未上市。孔建伟了解情况后,协助李某联系上海公司,并提交证据材料给公司,要求返还王先生的投资股,11月份,公司工作人员审计后将资金返还李某,李某马上将资金返还给王先生。11月24日,王先生携带“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登门向民警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