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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度市公安局灰埠派出所获取线索,将非法倒卖银行卡从中获利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警方调查,王某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用于网络犯罪活动转账,收购并转售两张银行卡,从中获利2000元,其出售的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转账流水300余万元。目前,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平度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反电诈中心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平度警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帮信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共抓获嫌疑人200余名,破获帮信犯罪案件700余起。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将个人银行卡出借出售,有可能涉嫌犯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为什么出售银行卡会构成“帮信罪”呢?
诈骗分子收到赃款时为了确保安全,需要先“跑分”洗钱(详细了解,请点击下划线),把钱洗“白”了才转到自己的账户。而在这个“跑分”的过程中,就需要借助大量的他人银行卡。
这些“银行卡”相当于诈骗分子的得力助手,大大增加了公安机关案件追查的难度。所以,把银行卡售卖给诈骗分子,极有可能给你带来牢狱之灾,后果很严重!
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将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出借、出售、出租给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