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监管服务:市文化和旅游局(四)

2021-10-09 15:49 来源:中共青岛市委网信办

  今年6月,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个名为“青岛某资讯”的微信公众号向公众提供教材电子版(pdf格式)的传播下载服务。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查明,2021年5月至6月,青岛某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青岛某资讯”在未取得相关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1-6年级语文上下册电子课本”“1-6年级数学上下册电子课本”等总计45本教材电子版(pdf格式)的传播下载服务。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该公司在未取得相关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相关教材电子版(pdf格式)的传播下载服务,侵犯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扰乱了教材发行市场的正常秩序,对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应当给予当事人相应行政处罚。最终,执法人员根据其情节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正在研究案情
执法人员赴涉事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此案是山东省查处的首例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具有一定典型意义。为进一步维护全市网络文化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深刻总结此案办案经验的基础上,又先后查处了两家教辅机构(青岛新某教育和青岛晓某教育)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违法行为,并分别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和6000元的行政处罚,有效维护了全市网络文化市场环境的纯正、清朗。

执法人员赴涉事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正在研究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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