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女士:法院判的是违章建筑,非法买卖,如果他现在不给我的话,我就举报他,叫他拆,拆了大家都别住。
听起来,这片所谓的违法建筑还涉及到石女士和前夫的纠纷。又是非法买卖,又是举报,背后到底有啥故事?
石女士:我和李先生是2012年结的婚,我们是再婚,我有孩子他也有孩子,都有儿子。我们在2016年盖起了30间临街楼房,我们都是尽心尽力的过日子,盖起房子之后,我在10月份得了乳腺癌,得了乳腺癌之后他就对我不管不问,说你再花钱跟你儿子要,我没钱了,就这样跟我闹分居。
石女士说,经过起诉,最终,在2019年10月份,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可是财产分割石女士并不满意。
石女士:判离婚的时候因为这个房子,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所以法院没有给予分割房子,只是离婚了,我财产一无所有。
石女士拿出了当时的离婚判决书,法院认为,涉案房屋无建房审批手续及产权证明,系违章建筑,权益分割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石女士说,虽然房子是违法建筑,但是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李先生已经进行了买卖,这些钱怎么能和自己没关系呢?
石女士提供的是房屋买卖合同,石女士认为,这就违反了当时和村委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村委应当收回房屋,或者拆除。
不管石女士出于什么目的,既然法院都认定此房屋是违法建筑,那就不是该怎么分割财产的问题了,而是应当依法进行回收或拆除,可这片房屋为什么至今还在这里呢?随后,行动员在这片房子附近,找到了石女士的前夫李先生。
李先生:这房子我和前期离婚的时候,都是子女的,这两边的楼都是一个模式,没有房产证,我们村都这样,小产权房。
李先生表示,房子的确没有相关的审批手续,但是自己并没有进行买卖,而是租出去了,所以并不违反跟村委签订的协议。那么,房子到底是否属于违建?和村委的合同又是否真实有效呢?行动员联系了六汪镇河北庄村村委。
青岛市六汪镇河北庄村网格支部书记 刘思宝:当时符合镇的规划,村的规划,美化乡镇这么盖的。当时签合同这么签的,签了50年,他不是林地可以签50年70年嘛,我们大队收他机动地钱。合同明确规定可以租,卖是绝对不行的。如果发现卖,我们有权处理他。;
刘书记表示,建房子符合规划,不能买卖但可以出租。那么至于李先生到底有没有对房子进行买卖,村里无法核实。那么六汪镇人民政府又是否对此事知情呢?
青岛市六汪镇人民政府 副书记 张连波:是个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就是那么几十年,它跟村里那个合同是一致的。
张副书记表示,具他们的了解,房屋的确没有买卖,之前石女士提到的钱只是租金,所以镇上并不会对此片房屋进行拆除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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