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是我自己的朋友圈,发一下没有关系。”拘留所里的男子面对民警后悔地说。
6月2日,宁海网民“宁海X哥”在微信朋友圈辱骂行政执法人员,内含侮辱性文字。原来,该男子在宁海某市场门口违停后被宁海县综合执法局开具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章某为发泄情绪用手机拍摄了一段小视频,视频中用言语辱骂行政执法人员,并将视频发布在微信朋友圈中,引发他人围观和评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宁海县公安局依法对章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宁波网警提醒
当事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接受相关的处罚也是完全正常,却因为自己的不当言行成为了反面教材。
存疑,请以正当方式提出。对于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应给予尊重和理解,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若仅仅是为了发泄个人情绪,逞一时口舌之快,公然在社交网络上肆意辱骂、发泄私愤,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另外,执法,是为社会保驾护航。执法部门对于违停车辆的处罚,是为了保障道路通畅、市民安全出行,所以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方便他人,也是方便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