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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车又卖车,余款迟迟不到账!青岛车主怒了:他这是诈骗

2021-06-07 23:05 来源:QTV-2-生活在线

西海岸新区的李先生说,自己本来想做笔生意,没想到后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这是啥情况?

2020年8月份,李先生贷款买了一辆牵引汽车,结果今年年初,因为活不太多,就想把车卖掉。现在车虽然给了买家,但是钱没到手,车也没了,自己还得继续还贷款,这到底是啥交易啊?

李先生说,自己和买车的人--刘先生并不认识,只是因为聊的投缘就把车卖给了他,双方签订了车辆转让协议,价格为512000元,并且约定了付款方式:3月30号之前付给甲方3万元,4月1号到5月1号10万付清,后期剩下的30个月贷款,由刘先生负责。也就是说,车辆总价51万,首付13万。

刘先生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钱,于是双方约定,对方先付3万块钱,就可以把车开走了。李先生觉得既然签了合同,就不怕对方赖帐。买卖成交,李先生终于松了口气,不过后来事情有些不对劲。

首付的尾款不还,两个月的车贷也没还,车还被别人给扣住了,李先生慌了神。

后来才知道,才买车一个月,对方就把车抵押了。而李先生很确定,因为车还没过户,对方没权利抵押。

车还没有过户,因此对方还没有取得车辆的所有权,现在把车抵押了,李先生认为对方就是在诈骗,于是就去了即墨区蓝村派出所报了警。

李先生说,自己在西海岸新区和即墨区跑了4个来回,依旧没有立上案。那么到底什么情况,这位买车人刘先生做的是什么买卖,行动员首先电话联系了刘先生。

刘先生明确表示,自己会还钱,并且也承认违约,但是一口咬定,签订了合同以后,自己有权把车拿去抵押。随后,刘先生又给李先生打了一个电话。

对于刘先生的说法,李先生表示难以相信。因为这样的话,刘先生已经对自己说过不知道多少次了。那么刘先生将车抵押是否合法,抵押公司对此是否之情呢?咱们接着往下看。

为了核实刘先生的抵押过程是否合法,行动员电话联系了抵押公司的工作人员。

对方没有说自己是什么公司,李先生对此也不知情,不过这位管先生表示,双方已经签订了买卖协议,因此刘先生有权把车进行抵押。但是李先生对此有不一样的看法。

李先生说,如果刘先生想要把车抵押,必须得办理过户手续,而车辆的户头还挂靠在物流公司,是刘先生拿着假手续,盖了一个假公章就去办理了抵押。那么物流公司有没有给刘先生提供过手续呢,行动员又电话联系了车辆挂靠的公司。

孙经理说,自己没有给刘先生提供任何材料,那么刘先生到底是怎么从抵押公司办下来的贷款,目前还难以判断,但是即便是刘先生已经交了部分首付,他有权把车抵押吗?行动员咨询了律师。

也就是说,李先生现在只能要求刘先生返还车款,而无权过问车辆是否抵押的情况。那么刘先生的行为是否诈骗的行为呢?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凯: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务。如果单看他每一个交易的话,可能都是经济纠纷,但是连起来看的话,他可能会涉嫌诈骗,因为第一他没有支付相应的款项来买这个车,同时他取得这个车以后,他立马把车去抵押贷款,可能是存在空手套白狼的行为,可能主观上是存在非法占有求助人或者贷款公司的钱财的故意。

对于此事,公安机关又是什么说法呢?能不能立案呢?行动员首先联系了车辆所在地的青岛公安即墨分局蓝村派出所。工作人员答复,针对刘先生抵押贷款的情况并没有存在违法行为,李先生所说刘先生拿着假手续办理抵押的情况,即便真实存在,也适用于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而交易行为发生地在西海岸新区,因此需要由属地--青岛公安开发区分局辛安派出所负责,于是行动员联系了辛安派出所,工作人员答复,目前没有查到李先生的警情记录,需要李先生到现场再次报警。采访当天刘先生说会在第二天给李先生打钱,第二天,行动员再次联系了李先生。

李先生:没有,他就是拖,今天还说明天给呢,他就这么拖。(公安说你没报警)29号那天报的,都给我做笔录了。(他说没有,那再报一次吧)行,有啥情况我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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