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体育局近日制定《青岛市体育预付式消费合同范本》,现正面向社会公示,征询意见。
制定这份《青岛市体育预付式消费合同范本》的初衷,是为进一步规范以预收款方式提供体育服务的经营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体育类消费合同纠纷,保证合同订立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安全放心的体育消费环境。
合同中严格规定了商家与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对以往一些容易引起纠纷的模糊地带,给出了明确说法。例如:设定七天的“冷静期”,消费者在交付预付费用之日起七日内尚未开卡的,有权无理由退卡;怀孕妇女可免费停卡1年等。
此合同范本拟在青岛市体育产业诚信联盟内部推行,在其他体育预付费服务单位倡导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