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给家人用了!但是别陷入这些误区……

2021-04-10 10:18 来源:南方plus

  4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措施,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一时间,#医保个人账户将允许家庭成员共济#的话题登上热搜第二,关于医保改革的话题再次走入公众视野。除了家庭成员共济,单位缴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也引起群众广泛关注。

  根据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我国将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把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是出于什么考量?新的改革是否意味着个人医保账户“缩水”?关于医保新改,你有哪些认知误区?

  误区一:

  医改进一步深化,

  最终的受益者不是自己?

  我国的医保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个人账户由参保人自己掌握,主要用于支付日常门诊小病。统筹基金由政府统一支配使用,主要用来支付住院费用。

  这一模式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建立,一直沿用至今,其运营中逐渐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问题。

  一方面,对于部分年老多病的人群而言,门诊费用较高,个人账户负担过重,但同时还有很多年轻人没什么病痛,个人账户却有较大结余,形成结构性矛盾。另一方面,大部分人个人账户的钱并不多,有些常见病门诊费用门槛高,单靠个人账户无法支付。

  想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增强医保共济能力是个不错方法。

  另外,我国此前的医保制度,以保住院为重心。2019年,我国职工医保的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住院率(年住院人数/年门诊人数)达19%。造成这一现象的一大原因,在于大部分省市门诊报销率低,如果能提升门诊费用的报销水平,将进一步避免为实现报销医疗费而住院的情况,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降低医保支出压力。

  门诊共济保障的提升,一方面,增强了健康人向患病者的共济;另一方面,健康者若日后自己生病,也可获得来自社会成员之间更多的共济。

  可以说,在这次医保改革的洪流中,政府想让每个老百姓在看病时都能享受到改革红利。

  误区二:

  单位缴费不再计入个人医保账户,

  那岂不是亏了?

  新医改指出,在职职工个人缴费仍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实施此项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改革以前,医保个人缴费的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0%计入个人账户,70%进入统筹基金,其中个人缴纳工资基准的2%。单位一般按照工资基准6%左右的标准来缴纳医保(不同地区标准略有不同),其中进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对应工资基准的2%左右,和个人缴纳部分基本持平。而改革后,对于在职职工来说,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只有个人缴费划入。

  如此一来,进入到个人账户的钱可能缩水一半,那这一部分钱用到哪里了呢?

  国家医保局2020年8月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曾指出,调整统账结构后减少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主要用于支撑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提高门诊待遇。

  另外,此次改革将逐步把部分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特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

  换句话讲,个人账户的钱少了,但是门诊待遇提高了,同时由于更多的门诊费用被纳入到医保报销中,我们花的大部分还是统筹基金里的钱。

  从长远看,到底是看重个人账户里“微薄”的存款,还是仰仗“丰厚”的统筹基金,相信不是一边倒的选择题。

  社会统筹基金的建立,体现了社会医疗保险互助共济的“大数法则”,可以在一定社会范围内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调剂,均衡医疗费用负担,分散劳动风险,实现社会公平。

  所以说,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之间以及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之间并不是矛盾的两面,遵循共济保障制度,可以达到1+1>2的效果。

  误区三: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拓宽,

  自己能用的钱变少了?

  有网友表示,小时候带家里老人去看病,爸爸妈妈医保账户里明明有钱,却要自费付门诊。

  如今,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拓宽,医保有钱却要自掏腰包的尴尬现象将一去不复返。

  新医改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

  个人使用的金额被家人占用,看似变少了,事实是这样吗?全家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注入到一个池子里集中使用,保障了资金的沉淀,增强了家庭整体防范风险的能力,也减少了浪费成本。

  不过,也有人担心改革后会不会产生三姑六婆都来借卡的问题?

  根据此次医改要求,个人医保卡将扩大到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个人负担费用。

  不过,关于家庭成员的具体划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冯文猛表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从农村进入城市落户的居民,其亲属范围是限定于城市的小家庭还是包含流出地的大家庭,需要各地认真研究给出可操作性的意见。

  医疗保险本质是“互济”和“补偿”,但个人账户共济能力差,年轻人、健康人用不了,老年人不够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符合“互济”精神,一人参保全家有保障。

  截至目前,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山东和福建等地均已在推进关于职工基本医保互助共济的相关探索。去年4月,福建省规定,个人可从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中划出2000元以上的资金设立家庭共济账户,用于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之间健康综合保障。

  国家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樊卫东介绍,个人账户的已有积累部分仍归个人所有,不受影响。改革后,不仅医保待遇不会减,同时也不增加个人缴费,“我们提高门诊保障水平,是通过优化个人账户的结构,增强做大统筹基金,同步扩大基金的保障范围,把门诊小病纳入到保障范围。让老百姓对身边的医疗服务放心、满意。”

  新医改的落地还需要一段时间,如能落到实处,或将是医保改革路上的新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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