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先生夫妻俩在城阳有处门头,10年前买房的时候,觉得十多万加购了一个阁楼,还挺划算,可今年他突然发现,阁楼的卖法有些坑人。
任先生购买的房屋在城阳正阳东路,是一处沿街的门头房,上下两层,顶上还有个阁楼。
购房合同是2010年签的,上面明确写着:一二层户,建筑面积352,实用面积344,成交价每平方7000元。阁楼单独购买,协议上说了没产权,任先生想当然的认为,房产证上344平米的面积,就是一楼和二楼的面积,可实际却不是这么回事。
测绘的结果是,一楼二楼面积和为273平,与房产证的面积相差71个平方,缺少的面积究竟去了哪里?难不成是阁楼计入了产权面积?怡馨苑的开发商是鑫源置业集团,办公室就设在小区里。
办公室工作人员让联系销售部,销售部的员工让任先生找部门经理,可经理人不在,电话也不接,好在,任先生存过公司一位辛经理的电话。
70个平方的面积差,不是个小数,任先生怀疑,产权证的344个平方里,包含了阁楼的一部分面积,如果真是如此的话,开发商在买房的时候,先以每平方米7000元出售了这部分面积,而后又以成套结算的方式,二次销售。任先生的猜测有道理吗?
房权证里的实测面积,究竟含不含阁楼?记者和任先生一起,来到了城阳不动产登记中心。
彭科长解释,任先生购买的房子主体结构为两层,阁楼不是独立的,在房产证上不单独出现,但在附图里有标注,阁楼的显示和楼下一样,呈现出灰色阴影,这就说明,阁楼是计算在产权面积里的。
也就是说,任先生购买的房子,阁楼不能独立办产权证,但层高超过2米2的部分,计入了商品房的产权面积。如此算来,任先生花十三万购买的阁楼,实际上。其中有70平方是按照七千元一平方付过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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