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是人生大事,也是人生喜事,可市民李先生却因为买房子的事生了好几年的气。最近,李先生给《今日+》打来热线,说自己几年前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早就盖好了,约定的交房日期也过去了好几年,可直到现在自己都没能住进自己的房子。
李先生说,2016年5月份,他花了四十多万元,在黄岛区水城路上的珠山名苑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按照合同约定,在当年的12月31号之前,开发商就应该交房。然而,李先生一直等到现在,都没有拿到新房钥匙。
为了住进属于自己的房子,这几年,李先生没少跟开发商——青岛明珠园实业有限公司协商,然而问题始终没能解决。他怀疑,自己当时买房时价格较低,后来房价上涨,正因为此开发商才迟迟不肯交房。
事情真的如李先生所说吗?当着记者的面,李先生拨通了开发商工作人员的电话。
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当初买房子时,并不知道这是顶账房,开发商也没有告诉他这方面的情况。看来,现在想要弄明白事情的真相,只有找到这位“武总”才行。按照开发商工作人员提供的地址,记者找到了武总的办公地点,不过却被告知,这里并不是青岛明珠园实业有限公司的办公地点,也没有一位什么“武总”。紧接着,记者再次拨打刚才那位工作人员的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
国浩律师(青岛)事务所律师刘胜帅: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房屋,开发商的行为涉嫌构成违约,那么消费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采取补救措施,积极履行合同。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行为致使消费者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是开发商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了房屋存在抵押或查封的事实,那么消费者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购房的本金和利息,并承担在购房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损失和预期所得利的损失。
事情的来龙去脉、孰是孰非,咱们暂且放在一边,这位开发商工作人员提供给记者的所谓“武总”以及“武总”的办公地点,都是虚假信息,您这样做到底在心虚什么呢?这房子是抵账的也好,故意拖着不想交房也好,既然有合同在先,那就得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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