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生活在线报道了6岁男孩被狗吓,母亲反被狗主人打一事,目前伤者王女士已经出院,已经去辖区派出所做了笔录。当天,并没有联系到狗的主人,现在事情有没有进展呢?
今天上午9点30分左右,行动员来到了西海岸新区长江路派出所,等待正在做笔录的王女士,大概过了2个多小时,王女士走了出来。
王女士:今天给我做完笔录,我再做完伤情鉴定,就根据我的伤情鉴定,该拘留的话就拘留。追究什么责任,现在还无法确定。
挨了皮肉之苦,如今的王女士只想为自己讨个公道。王女士说,从3月25号受伤住进医院,到4月1号出院,已经在医院里躺了8天了,直到现在还是会觉得头疼,腰也不大舒服,要不是为了照顾年幼的孩子,她不会选择提前出院。说起来,自己之所以会受伤,也是因为那天晚上孩子被狗吓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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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家住在唐岛湾小区A区,3月24号晚上,王女士和6岁的儿子正走在小区内回家的路上,突然从路边窜出两条没有牵引绳的两条狗,孩子被吓的不轻。
王女士:她说她要先把狗送回家之后再过来给我们道歉,给我们一个说法。但是她走了之后,就再没回来。没等来道歉,王女士找到了狗主人家里,没想到自己还挨了打。
王女士:她现在在推搡我。她就叫来了两个男的,3个人把我按到那,然后一个男的掐着我的脖子,抢着我的手机。他就以那种很专业的那个姿势给我绊倒,我就抱着他的腿。他就拿着整瓶矿泉水照着我的头打了过来。
当天,狗主人家敲门没人回应。行动员咨询了青岛市公安局长江路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此案已受理,等王女士身体好转后做笔录,进行侦办。节目播出后,一位陈女士给栏目组打来了电话,称她就是那位行动员要找的狗的主人。陈女士说,自己家里有事,不方便出面,行动员只能电话联系。
陈女士:确实是失误,并不是每次都不栓牵引绳,就那天晚上确实是失误,那条小狗调皮,我想着马上就回来,就在附近,就没想到能碰见她。你看监控,当时那条狗就是从她身边走,因为她大声喊了一下,就是那个女的,谁家的狗打死它,我一个劲的赔礼道歉,她就故意打那个狗。
陈女士说,家中确实养了一黑一黄两条宠物犬,也承认那天确实是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没有给狗拴绳。但是,陈女士说,当天晚上狗并没有扑向孩子,只是大晚上的忽然间在孩子身边出现,可能吓到了孩子,有过激反应的反倒是王女士,大声呵斥和驱赶的行为让小狗受到了惊吓。而且当时在现场,自己也像王女士赔礼道歉了,并非向王女士所说,自己离开后就再也没回来。至于第二天,王女士登门找到自己,以至于事态愈演愈烈,陈女士也有话要说。
陈女士:他就拼命的拽我弟弟,我弟弟把他推了一下,那是推搡,并没有打他,她两个手抱着我弟弟的胳膊,我弟弟就推开他,摔到地上之后,她又抱我弟弟的大腿,我弟弟这不就蹬开,正常反应是不是就要把腿拿出来,她脖子上的伤痕都是来之前自己挠的,因为我弟弟看得很清楚的。
陈女士说,后来的两位男士当中,有一位是自己的弟弟。当时自己有事着急外出,弟弟留在了现场应对王女士,但现场你一言我一语,双方慢慢发生了争执,逐渐演变成推搡,但陈女士否认了自己和弟弟动手打过王女士,对于王女士脖子上的伤痕,陈女士表示是王女士的“苦肉计”。这与王女士的说法完全不同,到底谁说的是真的?行动员尝试将陈女士和王女士凑到一起,坐下来好好聊聊,但陈女士因家中有事无法出面。
行动员:当时你已经道歉了是吗?
陈女士:对啊,这个凭着良心,是吧。
王女士:你当时没有说这个,你当时就说了把狗放回家之后。
王女士:就不接了,就挂了。
王女士:出了事情你得当面解决,又是说什么我脖子上的伤是自己挠的,我说的所有的话,我都对警官说过,我说过的话都是记录在案的,如果我做了伪证是要付法律责任的。王女士从小区物业拿到了一段监控录像,视频记录了王女士和一名黑衣男子在街头发生了肢体冲突,但具体是怎么一回事,还得等公安机关的下一步调查。王女士说,目前她还暂未收到辖区长江路派出所的立案回执。大人们之间的事一时还没个结果,孩子这边似乎还是对那天晚上的经历有所阴影。
行动员:狗长的大不大呀?
王女士的孩子:有点大。
行动员:看着它是从哪里出来的?
王女士的孩子:从白车那里出来的,
行动员:有没有拴狗绳啊?
王女士的孩子:没有。
小区遛狗不拴绳的话题已是老生常谈,对于这种屡见不鲜的不文明现象,物业又能做些什么呢?
青岛天泽物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我已经公示了,她们不听,后续我可以再把什么时间出了什么事,我写个公示,贴在我们公示栏前,建议小区业主文明养狗,拴绳。
唐岛湾a区物业经理安经理说,他会把这次遛狗不拴绳事件当作典型案例进行整理描述,并在小区做出公示,让小区里养狗的业主引以为戒。那么,如何才能最大程度的杜绝这种不文明显现?随后,行动员又跑了趟西海岸新区长江西路社区居委会。
长江西路社区居委会代灵秉:我们对物业这边加大巡逻力度,保安看到居民遛狗(没牵引绳),可以及时制止,加以规劝,如果劝告不成的话,(联系)执法会对狗主人进行一个批评,还是不听的话,执法人员会对狗进行一个处理。长江西路社区居委会代灵秉:社区这边先组织双方,进行一个协商,最后通过社区这一块将事情解决,如果说实在不能达成协议,建议她们走诉讼的形式进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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