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小长假即将来临,根据往年的交通数据和出游数据分析,交警部门预计清明小长假期间,远郊、中短途旅游为主的自驾车出行和客运车流将大幅攀升,景区和陵园墓区周边道路交通压力将明显增加。对此,青岛交警发布2021年清明假期交通安全出行服务提示。
清明假期放假安排及高速通行政策
1、放假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1年4月3日至4月5日放假调休,共3天。
2、高速通行政策
2021年清明假期期间全国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4月3日0时至4月6日24时,7座及以下载客车辆以及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将免费通行。其中,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3、假期期间天气情况
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预计清明假期期间青岛以多云天气为主,沿海地区最高气温15℃左右,最低气温5℃左右;内陆地区最高气温20℃左右,最低气温8℃左右,风力约3-4级,较适宜出行。
交通出行预判
清明节既是祭祖扫墓的传统节日,又是短途旅游高峰时节。加之假期期间高速公路免费,预计主要祭扫点、景区周边和通往高速公路进出口的主要道路,通行压力将明显上升。
1.城区交通运行预判
根据往年假期交通运行规律,预计主要拥堵范围将出现在福州北路福宁园、重庆南路殡葬管理所、文昌路九峰陵等陵园;市南区前海一线、崂山风景区、开发区金沙滩等景区;市南商圈、新都心商圈、李沧商圈、台东商圈、中山路商圈等商圈周边道路,停车场饱和、车辆违停或将成为引发缓行或短时拥堵的一大原因。
交警提示:市民可通过关注“青岛交警”微信、微博、“海米FM”APP、交通广播和道路诱导屏等,来获知最新的路况信息,以便提前做好出行规划。驾车出行的市民,请将车辆停放至停车场或合法停车泊位,违法停车将严重影响通行秩序,加剧道路拥堵,交警部门将在假期期间继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请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2.高速公路交通运行预判
(1)车流量趋势分析
受疫情影响,2020年清明假期在途车辆较少,出行规律不明显,遂以2017-2019年为例。
根据往年节假日高速公路拥堵趋势,预计4月3日(假期首日)和4月5日(假期最后一天)为高速公路车流量高峰期。4月3日以出城车辆为主,拥堵峰值出现在7时至12时,9时许达到最高峰,11时后渐少。进城车辆上午是渐升状态,10时至11时达到高点,后渐平稳。中午左右,进出城流量达到平衡。
4月5日为返城高峰期,全天的出城流量基本稳定,各收费站进出城车辆基本是在9时30分许达到第一个高峰,后渐平稳,中午时间略少,至午后逐渐增多,第二个高峰期约在15时后,延续至21时许。
交警提示:请提前关注高速公路通行情况,规划好出行路线,尽量规避高峰时段,以节省出行时间,遇高速公路行驶缓慢时,依次排队通行,严禁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2)易堵路段、易堵收费站
根据往年假期期间高速公路拥堵情况来看,G15沈海高速黄岛段;G22青兰高速青岛西收费站、胶州收费站、黄岛东收费站;G2011青新高速平度南收费站、城阳至平度段;G20青银高速李村收费站、机场段等收费站和路段,都属于拥堵易发区域,可能会出现车流密集的情况。
同时,预计届时胶州湾隧道、胶州湾大桥、双埠立交、环湾路、重庆路、黑龙江路、滨海大道等进出城及高速公路周边道路在交通高峰期也将出现通行缓慢或排队现象。
交警提示:建议驾驶人错峰出行,注意控制车速,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遇高速公路交通拥堵、收费口排队或车道封闭等情况,请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切莫争道抢行,严禁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3)交通事故分析
据往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数据显示,事故高发时段一般在11时左右和16时-18时,事故总量变化与整体流量趋势相吻合,饱和度越高,事故越多,其中伤亡事故高发主要集中在凌晨前后。
G15沈海高速K640-K690段(胶南段)、G2011青新高速郭家埠立交等路段都属事故多发路段。
交警提示:建议大家错峰出行,行车时注意保持安全车距,避免急刹车、急变道,谨慎驾驶。如错过出口,请“将错就错”,重新规划行驶路线。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一定要牢记保命“九字诀”——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同时,通过对车流量及大型车辆占比分析后发现,大型车辆在占比35%左右时,车损事故高发;当流量整体比较低,但大车占比超过60%时,伤亡事故高发。
(4)易发超速位置
交通违法是造成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其中超速占了很大比例。通过对超速违法数据统计,G15沈海高速胶州段、G20青银高速即墨段、S16龙青高速莱西段等路段均为超速易发路段。
交警提示:超速行驶会使行车视野变窄,信息判断迟缓,同时车辆稳定性也会变差。假期期间高速公路车流量骤增,在车辆密集的路段,一旦因超速导致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时请合理控制车速,注意观察交通标志标线,切勿超速。
三、出行安全提示
1.出门做好个人防护。随着疫情形势的逐渐好转,有的市民放松了警惕,着实令人担心。提醒大家疫情尚未结束,警报尚未解除,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出行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做到“戴口罩、远距离、不聚集、多洗手”。
2.提前做好出行规划。清明假期高速公路和通往景区的道路将迎来自驾出行高峰。请您提前选择好出行方式和时间,通过各地交警官方APP、网站、微信、微博等方式提前了解沿途路况信息,错峰出行,减少拥堵。
3.提前做好车况检查。自驾车出游,请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关键部件安全状况良好,并随车携带警告标志牌、千斤顶、螺丝套筒等工具,以备急需。
4.时刻牢记交通安全。不要疲劳驾驶,更要杜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争道抢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切勿非法载人;摒弃交通陋习,保持平和心态。
5.规范使用安全带。安全带是生命带,发生意外时可使车内人员生还几率提高60%。节假日期间,举家出游增多,请您系好安全带,同时为孩子选用适合的儿童安全座椅,切莫怀抱孩子或让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
6.严禁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青岛市辖高速公路全程抓拍机动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并依法予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7.发生事故快处快赔。当两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单车损失在5000元(含)以内可继续行驶,且双方保险齐全时,请选择快速理赔处置。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高新区辖区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限定区域内每日6时至20时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同时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事故快处”功能,按要求上传车损照片,也可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8.高速公路发生事故需谨慎。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要立即开启双闪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警示牌或警示物,迅速疏散车内人员至护栏外安全地点,及时报警求助。切勿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停留、围观或协商赔偿事宜,以防引发二次事故。
9.雨雾天气需谨慎。春夏季节,潮湿多雨,路面打滑、视线受阻添加了驾车的风险系数。恶劣天气行车时要降低车速,轻柔转弯,躲避积水路段,注意车距,正确使用车灯。
10.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客运企业和驾驶人要认真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在发车出站前,应检查人数,告知车辆核载人数,严禁超员。客车驾驶人要要增强防范意识,规范自身驾驶行为,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并承诺严守安全驾驶要求。乘客应按照驾驶人提示安全乘车,并对客运企业和驾驶人安全告知执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出行服务提示
1.高速公路报警定位方法
在高速公路右侧护栏位置,每100米设置一个圆形标志牌,称为百米桩;每1公里设置一处标有公里数及高速公路路名的标牌,称为公里桩。您可通过高速公路名称、目的地方向、车辆所处位置的公里桩和百米桩精确定位。
2.青岛交警报警电话
青岛交警:0532-122;
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0532-66572210;
潍莱高速公路大队:0532-84351122;
同三高速公路大队:0532-66572345;
青平高速公路大队:0532-6658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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