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袭警罪”正式实施,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将负刑责。近日,乐清一男子却以身试法,在酒后与人发生纠纷后,拒不配合民警调查,因在调节过程中将民警咬伤,成了“袭警罪”入刑以来乐清首例。
3月21日凌晨,乐清市柳市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在某酒吧内被人辱骂威胁。接到报警后,柳市分局民警立即前往出警处置。当出警民警到达时,报警女子正哭着指认边上的一名男子,“她情绪比较激动,说那名男子一直用啤酒瓶威胁她,还辱骂她,当时周围还有很多围观群众。”民警说道。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民警将二人带回柳市分局进行调解。
但在二人上警车的过程中,男子周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上车,还不停拍打民警,在民警制止他时,周某还咬住民警的右手小臂不放。民警穿着三件衣服的小臂被咬出血印子。事发后,乐清市治安侦查大队立即对周某袭警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据周某供述,当时自己酒后有点冲动,所以咬了在场的民警。经过民警的耐心教育,周某也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目前,周某因涉嫌袭警已被乐清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