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曹彦平做客《行风在线》时介绍,去年10月,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共同签署了《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五市间取消区域内购房贷款职工的户籍地限制,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互认互贷。
曹彦平介绍,《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的签署,意味着在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任意一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其他四市购房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时,将不再受户籍限制,可与当地申贷职工享受同等的权益。这为五市间人口跨地区流动、就业及购房提供了更多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
节目中,有市民反映,自己准备购买的二手房建于上世纪90年代,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对此,曹彦平回应,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实施国家标准,对于房龄和贷款年限,住建部有明确规定。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曹彦平: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需要满足房龄+贷款年限≤30年的条件。如果房屋建成于1991年,房龄已超30年,则购买该房屋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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