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肖先生通过蓝睛热线反映,自己购买的新房子,被装修公司装成了“危房”,不仅墙体开裂,原本12公分厚的楼板也缩水了。这样的房子真心不敢住。
2019年,肖先生在高新区购买了一套loft,位于10层商务楼的第4层,层高4.7米。2020年7月初交房之后,一家伟博尔装饰公司联系到肖先生。
肖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显示,项目的开工日期为2020年7月8日,竣工日期为当年的8月1日,施工内容包括公寓内的混凝土楼梯安装及二层楼板搭建等,总装修款为2.8万元。按照合同约定,肖先生先期支付了工程启动资金和项目中期款,共计两万元。可工程开工后,装修公司的一系列做法,让肖先生有些担心。
肖先生认为,施工过程中,装修公司没有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导致装修后的房子出现不少问题,另外,合同中约定的一些施工内容也没有完全做到位。为此,肖先生拒绝继续支付装修费尾款。
肖先生多次找到装修公司,希望对方能够继续整改,但对方的态度让他无法接受。
肖先生:多次找他交涉,业务员把微信拉黑,他这个经理对我这个事置之不理,后期我再找(其他)装饰公司,没有装饰公司敢接这个活,说是这个楼板随时有塌陷的危险。
随后,记者来到这家装修公司,希望能进一步了解情况。不过由于公司大门紧闭,只得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装修公司负责人,对方表示,自己确实没有施工资质,但装修过程中双方并没有发生不愉快,只是在完工后需要支付尾款时,肖先生突然提出了资质等要求。
肖先生要求对方按照工程规范施工、整改,并出具施工资质和相关检测报告的诉求是否合理呢?记者咨询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指定的我市某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方出具的书面回复显示,肖先生对装修资质和施工过程的置疑,都有一定依据。
肖先生此前通过“青岛12345”微信公众号反映过装修质量问题,城阳区政府做出的回复为,要求装修单位伟博尔装饰公司,联系专业设计院或安全鉴定机构,对工程是否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负荷,以及是否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等方面进行鉴定。记者联系了市消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阳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部等多个部门,城阳区住建局到现场勘察后,拿出了处理意见。
对于主管部门的处理,肖先生表示很满意,可是装修造成的损失该如何补偿呢,对此,律师给出了具体建议。
国浩(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胜帅:肖先生可与装饰公司共同委托,或者一方单独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就上述问题进行鉴定。如果上述的施工工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具备安全居住的条件,肖先生可以要求装饰公司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是主张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合同价款本金及利息,有损失的话要求损失赔偿责任。如果上述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肖先生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装修价款。
户内土建装修工程,关系到房屋乃至整体楼宇的安全使用和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万万轻视不得。主管部门的行动,让我们看到了这一市场安全平稳运行、走向规范发展的希望。我们也建议装修工程的当事人双方,能够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拒绝不规范装修、破坏性装修,避免由此带来的危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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