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将垃圾做好分类处置”这是近日执法人员在株洲路巡查检查时,对一家涉嫌未按规定实行垃圾分类的公司进行的告知。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对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行垃圾分类,执法人员在充分取证后,对其做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垃圾分类是习总书记十分关心的“关键小事”,垃圾分类是一项全民性、系统性的工程。为做好崂山区垃圾分类工作,自崂山区召开垃圾分类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后,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迅速落实会议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聚焦生活垃圾分类薄弱环节,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公共场所的检查、查处力度,组织执法队员深入到各街道社区、物业小区、临街网点、餐饮酒店等公共区域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垃圾桶设置不到位、宣传标识不规范等问题指导业户现场整改,对严重违反《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
通过坚实有力的执法工作,不断推动垃圾分类面向全区全域落实、落地、落细。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和氛围营造,不断增强市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让垃圾分类成为新常态,让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截止目前,崂山区共检查物业小区、商店超市、餐饮饭店等公共场所110家次,立案处罚40起。
(青岛新闻综合广播融媒记者 高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