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309中国检察网获悉,日前,经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对郭丽娜以贪污罪提起公诉。
平度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丽娜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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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纪委监委2020年12月21日消息,日前,平度市纪委监委对平度市工商联原办公室主任郭丽娜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丽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残疾人托养补贴,涉嫌贪污犯罪。
经平度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平度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郭丽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青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