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凌晨2点30分左右,嘉兴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王鹏正带领辅警在S11乍嘉苏高速上巡逻,当他们巡逻到台州方向17KM+500米处时,发现在硬路肩上停着一辆白色小车,民警王鹏立即下车查看,车内一名女子蒋某正在驾驶室位置睡觉,在收取了蒋某的证件后,王鹏指令蒋某跟随警车前往下一个出口凤桥收费站广场接受处理。
在处理过程中,王鹏得知蒋某是与老公吵架后独自驾车上高速想回海盐娘家,在半途中困了就在硬路肩睡起觉来了,期间蒋某一个劲地表示自己没有问题,要民警放她走,但蒋某的讲话和动作表情又不是很正常,王鹏就多了一个心眼,问蒋某有没有喝酒,结果蒋某立马不讲话了,并且举止很怪异。
一看这种情况,王鹏心里就有数了,立即给蒋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竟然高达107mg/100ml,已经达到醉驾的标准,之后民警带蒋某到医院进行了抽血,最终数值将以血液检测结果为准,一旦血液检测结果超过80mg/100ml,那么蒋某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蒋某酒醒后,办案中心民警对其进行了询问。
原来3日晚上,蒋某一行五人在嘉兴某饭店吃饭喝酒到半夜1点多,期间蒋某一个人就喝了五瓶啤酒。回到单位宿舍后,与一直有矛盾的丈夫在电话里因离婚的事吵了起来,一气之下,蒋某就驾车想回海盐娘家,结果半路上不胜酒力,在硬路肩上睡起了大觉,直到被民警发现。
高速交警在此提醒:酒后驾驶机动车害人害己,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莫把生命当儿戏。
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