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实施
农村小规模中小学校食堂
运行补助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按照12个月计算,食堂工人工资按照平均3000元/人/月的标准进行补助。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补助资金由区(市)财政负担;平度市、莱西市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50%,区(市)财政负担50%。
为何选择小规模食堂补助?
市教育局表示,随着用工成本增加,农村学校食堂因为规模太小,很多面临着经营不下去的尴尬。如果没有食堂,一部分无法回家吃饭的学生将面临窘境,老师回家吃饭,中午留校学生的秩序无法维护。让食堂办下去,为学生提供营养平衡、饭菜适口、定量适宜的营养午餐,更能维护农村地区学生的利益。
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孩子吃饱、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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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