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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袋土豆从天而降,砸中女孩手掌!

2021-03-02 19:29 来源:QTV-1-今日+

  从今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新增的“高空抛物罪”备受关注。昨天,江苏常州溧阳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也是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最近《今日+》栏目也接到了市民江女士打来的热线,说自己的孩子就被高空抛物砸伤了。那么,“高空抛物罪”入刑有着怎样的意义,一旦遭遇高空抛物,市民又该如何维权?

  江女士家住市北区南宁路20号网点上一楼,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她心有余悸。2月28日中午,女儿正在院内平台上玩耍,一袋土豆从天而降,砸中了孩子的手掌。

  市民江女士:我就出来看了一下,6个土豆就这么扔下来了,前面咱也看过很多新闻,一个鸡蛋从高空抛下就能砸伤人,一个易拉罐也能砸伤人,我都不敢想这六个土豆擦着我女儿头过去的时候(的场景)。

  记者看到,在孩子坐的凳子下方,两袋子土豆摔得四分五裂,有碎块甚至都崩到了四五米外的,可想当时的威力之大。随后江女士立马带孩子去医院就诊。

  江女士告诉记者,平台上经常会有各种东西从天而降,所以她怀疑这两袋土豆也是楼上居民扔下的,但由于平台上没有监控,所以查找起来比较困难。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除了江女士和孩子的遭遇之外,全国各地有关高空抛物造成人员伤亡的案例也屡见不鲜。1月10日上午,武汉市民袁先生和老伴在买菜时,一块木板从天而降,造成他左脚大拇指远趾骨骨折。2月1日,西安一位市民在小区内,天下掉下一把椅子,所幸没有砸中。经查这把椅子是21楼的居民从家中扔下的。对于高空抛物,岛城市民也是深恶痛绝。

  为了有效防范、遏制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 《刑法修正案(十一)》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针对新入刑的“高空抛物罪”,《刑法》第291条之二第一款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单处罚金。昨天,江苏常州溧阳市人民法院审理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被告人徐某某因从楼上扔下两把菜刀,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律师提醒市民,如果遇到高空抛物,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具体侵权人来承担法律责任,不能确定侵权人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赔偿责任,同时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确定事实,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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