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市发布人事任免

2021-02-27 13:31 来源:大众网

济南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2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肖红为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免去:

倪志纯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职务;

侯翠荣的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2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尹金亮、郭鹏鲁、董丽娜、王雁如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唐骁鹏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宋希山、徐向宁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朱雁、施红、刘彦亭、李亚超、李宏军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景科的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宋建军的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宋希山、徐向宁的济南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名单

(2021年2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

景科为长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接受:

王文辞去长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泰安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3号)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涛的提请,于2021年2月25日决定任命:

李华民为泰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戴先锋为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华民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淄博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2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徐兴军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建明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韩强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宗志强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赵玉忠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爱学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陶志民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敏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新强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秀琴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光龙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姜冰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永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枣庄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2号)
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市长张宏伟的提请,于2021年2月25日决定任命:
孙永为枣庄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免去:
远义彬的枣庄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现予公告。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25日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3号)
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敬艳的提请,于2021年2月25日批准任命:
张洪伟为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现予公告。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25日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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