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市战略,落实人才引进和培养奖励制度,我市正式启动2021年度引进和培养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奖励申报工作。
——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范围为符合《关于印发青岛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和单位。
其中,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包括国家级和省级技能领军人才。其中国家级技能领军人才是指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技能类)的人员以及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和铜牌的人员。省级技能领军人才是指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技能类奖项获奖人员。
引进包括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情形。全职引进是指本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或调入手续,或者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在青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柔性引进是指本市单位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的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且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内容及本人从事的专业(岗位)属于技能技术职业范围。
——申报项目
此次申报项目包括:全职引进高层次领军技能人才安家补贴及一次性奖励、全职引进和自主培养的高层次领军技能人才一次性奖励和柔性引进国内外技术技能专家的薪酬补贴。
——奖励标准
对全职引进的国家级、省级技能领军人才,分别给予个人30万元和20万元安家补贴;对本市单位全职引进或培养的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最高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本市单位柔性引进国内外技术技能专家来青创新创业,协议年度薪酬达到30万元以上的,在协议期内每年按照其年度薪酬的20%给予聘任单位薪酬补贴,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
——申报方式
2021年3月4日前,各有关单位需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WORD版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市政府二期1705室,邮箱:qdgjnrc@qd.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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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广播融媒记者:林才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