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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饭店就餐,青岛男子被陌生人殴打致脑震荡!

2021-02-18 22:14 来源:爱青岛

  西海岸新区的蔡先生也是因为一句口角的事儿,惹来了大麻烦。

  蔡先生:我被4名青年殴打,我希望有关部门给我公平公正处理了,然后把我的医疗费,我的误工费给我解决了。

  一提起那天的事,蔡先生就一肚子的火。蔡先生说,2020年11月26号晚上,自己和朋友在西海岸新区东岳中路上的一家饭店吃饭,就因为上洗手间,莫名其妙遭了一顿打。

  蔡先生:饭店卫生间在二楼,我上卫生间,我就上厕所的时候,有人在外面敲门,我就说里面有人。然后等我出来了,对方在门口有个个子挺高的年轻小伙,然后就骂我,上个厕所这么墨迹这么费劲。后面我说你骂谁,他说我就骂你了怎么了。我当时也回骂他了一句,然后我就下楼了。

  蔡先生回忆,自己喝了点酒,但是没喝多,虽然当时发生了争吵辱骂,但是并没有发生肢体冲突,不过等到自己就回到桌前,对方又找了过来。

  蔡先生:我背靠着楼梯那边,这时候我刚坐下,我就听见楼上冲下来一帮人,我一回头的时候,上来的4个人就开始打我。当时就给我打倒了,躺在地上了。当时就是给我打昏迷了,我整个后脑全鼓起来了,当时就是头疼恶心。

  记者:对方几个人下来的打你?

  蔡先生:4个。

  蔡先生说,当时眼睁睁的看着对方下来四个人,把自己打了一顿。后来是朋友打电话报了警。

  蔡先生:当时几点到的医院我也不知道,反正他们把我抬车上的。到了医院之后,我弟弟又给110打了一遍,(民警)到医院去就问了问情况,看了看,也没说啥,告诉我一个也跑不了放心,让我住院,然后我就住院了。

  蔡先生说,当时出警的是隐珠派出所的民警,有了民警的一句承诺,自己也就放心了。

  根据黄岛人民医院出具的住院记录,入院时间为11月27日,出院时间为12月4日,住院7天。入院诊断为头部损伤脑震荡和头部软组织损伤。蔡先生说,自己当时要求做法医鉴定,民警认为没有必要,他也就没再要求。出院后,自己就去派出所指认了嫌疑人。

  蔡先生说,自己要求对方赔偿5万元,但是到现在,也没有任何答复。无奈,蔡先生再次咨询了派出所办案民警,民警给蔡先生出具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成立,决定给予王某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对于这份处罚决定书,蔡先生很不满。

  蔡先生:我住院费花了3800,算上杂七杂八的也有5000多块钱,打我一顿,打完了处罚对方500块钱,然后4个人打的,我一直强调是4个人打的,当时去笔录的时候,他说当时我没说,我说我们一直说的4个人下来打我的,他说你认了一个人,我们就处理一个人。感觉处理不公。

  被四个人打到住院,就对其中一人罚款500元了事,蔡先生无论如何接受不了。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因为联系不到对方当事人,行动员咨询了一位当时和蔡先生一起吃饭的朋友。

  蔡先生的朋友:我们在那吃饭,他们下来4个人,奔着他去了,结果就打起来了。

  记者:当时受伤还挺严重?

  蔡先生的朋友:在那昏迷,躺着不起来。

  记者:对方他们是几个人?

  蔡先生的朋友:4个人。

  记者:说因为什么打人了吗?

  蔡先生的朋友:不知道,下来就奔着我们来了。

  那么当时到底是几个人殴打的蔡先生,饭店还有没有监控能还原一下当时的情况呢?行动员和蔡先生一起来到了当时吃饭的那家饭店。

  记者:咱们有他们当时的监控吗?

  饭店老板:没有。当时我们的监控都不好用了。

  记者:当时什么情况?

  饭店老板:当时我也不知道,因为我们员工都在干活。

  那么事情到底什么情况,案件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没有让蔡先生做法医鉴定,到底是几个人殴打的蔡案件先生?行动员来到了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隐珠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蔡先生的案件属于治安案件。目前,根据笔录和调查材料,对方虽然是4个人,但是动手打人的只有一个,已经依法对此人进行了处罚,目前因为蔡先生的诉求,案件已经进行复议,复议结果还没有出来。并且工作人员表示,因为蔡先生没有外伤,他自己要求不做法医鉴定。对于蔡先生的医药费、误工费,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的话,建议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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