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聚会增多,喝酒在所难免,但有不少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上路,春节期间,交警就查获了多名“酒”司机。
2月14日大年初三的晚上,交警市北大队人民路中队在山东路鞍山路路口设点夜查,晚上10点30分,一辆黑色轿车从杭鞍高架路山东路下桥口缓慢行驶至辅道,离查车点还有50米的时候突然停下,引起交警注意。
交警市北大队人民路中队指导员山滨:(他们)将车停在辅道边上,在车内进行了换座。但他拒不承认他开的车,当天晚上我们立即调取了杭鞍高架的探头,对车驾驶人进行识别,在证据面前他不得不承认他开车的违法实事。
经过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mg,涉嫌酒后驾驶,他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并且驾驶证暂扣半年的处罚。
2月17日凌晨0点左右,在同一个酒驾夜查点,一辆黑色轿车从杭鞍高架路西向东下桥,被交警拦下,一打开车窗就能闻到明显的酒气。
交警市北大队人民路中队指导员山滨:经酒精呼气检测,驾驶员吹出了近期最高的酒精检测值,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86mg,属于醉酒驾驶,他酒精含量超出了我们醉酒驾驶数值的5倍。
该驾驶员将面临,罚款2000元,6个月以下拘役,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严厉处罚。据了解,春节期间,市北交警共查获酒驾11起,醉驾4起。
交警市北大队人民路中队指导员山滨:在此,作为交警提醒大家,在节日期间肯定有很多聚会,喝酒的场合,切记不要酒后驾车,我们交警365天,每天24小时,天天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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