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这些青岛人有补贴!

2021-02-10 08:38 来源:青岛日报
日前,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关于支持企业组织留青外来务工人员
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其中明确表示,
符合青人社规〔2018〕18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
在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
(以下简称“春节期间”),
组织留青外来务工人员
(非青岛市户籍人员,以下简称“留青人员”)
开展岗位技能培训,
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
按规定给予企业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列支。

拟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的企业,须在2021年2月20日前,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培训信息登记,未经网上培训信息登记的,不给予培训补贴。企业可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留青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线上培训课时应不超过20课时,企业应确保线上培训人员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春节期间留青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应在2021年2月28日前结束培训课程,按规定进行结业考试。其中,企业组织开展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以外的岗位技能培训的,应在2021年3月12日前完成岗位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理论知识考试。
申请培训补贴的企业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根据培训合格且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含补缴3个月以内的)及以上,申领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的人数,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培训补贴申请,同时,应上传不少于3张培训过程照片以及考试试卷(样卷)和考试现场照片。
春节期间留青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留青人员培训政策属于阶段性临时政策,可以与其它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同时享受,但是对于留青人员培训和企业新录用岗位技能培训期间重叠的,同一人员不得重复参加。对公示或其他途径发现留青人员在春节期间离青,经核实属实的,不给予培训补贴。
企业要根据当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实际,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留青人员岗位技能培训需要,合理确定培训模式和培训班额(每个培训班次原则上不得超过80人),确保疫情防控和技能培训质效。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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