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青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0大类食品31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9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
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检出非食用物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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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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