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是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
由市场开办者依法开办,位于城区、社区内,以销售畜禽、果蔬、水产、粮油等各类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为主的农贸市场(含便民市场、社区市场)均可申报规范化农贸市场。
按照创建考核评价标准,参与创建的农贸市场必须制度健全、场所规范、档案完善等,入市销售者必须亮证经营,并达到一定的卫生要求、检验检疫要求等。如,农贸市场按照食用农产品类别实行分区销售;市场开办者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可溯源凭证和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查验记录;食用农产品摊位柜台悬挂统一制作的经营信息公示牌;入场销售者销售设备或者设施干净卫生,并具有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备或者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