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
李女士突然接到交警大队的电话
电话那头说
李女士存在肇事逃逸的行为
听到这儿李女士就蒙了
咋回事儿啊?
1月17号晚上9点15分左右,李女士接到了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的电话,突然被告知肇事逃逸,李女士有点懵。
李女士说,最近没发生过交通事故,更不牵扯逃逸这一说,除了当天中午着急接孩子下课,在倒车的时候出了点意外,再也没有什么能和交通事故扯上边的事。
李女士:往后倒车,试着这个车稍微“哐当”一下。我当时以为是撞到了后面的那辆车,我已经下来检查过了,车是没有蹭伤的,看了看下面有没有障碍物或其它的东西,当时情况是什么都没有,我就上车走了。
李女士说,虽然车晃了一下,但是她当时并没有发现有何异常,难道肇事逃逸还是跟这件事有关?
不明原因的李女士,第二天上午来到了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办案民警提供了一段现场视频监控,李女士这才发现,自己倒车的时候确实是撞到了车,不过是停放在右面的那台银色轿车。
由于自己的失误给别人造成了损失,李女士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被判定为肇事逃逸,李女士心里觉得有些委屈。
李女士:因为我是往后倒,我就没注意右面那辆车,我往后倒的时候,右前车轮碰到了它的后车尾这一块。
李女士说,当时下车只检查了车尾和后方车辆的车头,没有往右前轮方向查看,也不知道那会已经蹭上了右边的车辆。经过与民警的一番解释沟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仍旧无法改变,眼下只有选择是走流程,还是私下协商解决。一同在交警大队等待处理结果的还有被撞车辆的车主。
李女士:当时到中午了,交警特别忙,说你必须得快点,要不就私了,要不就拘留15天,吊销驾驶证,(罚)2000块钱。最终是给了3000块钱。
考虑到肇事逃逸要面临的处罚,李女士选择了私了。李女士说,对方车辆看上去受损不大,而且自己的车也有保险,但最后还是通过转账,实打实的赔偿了3000块,李女士心里很是不情愿,她希望能通过保险进行赔偿,但对方车主并不愿意。
李女士:对方就一直拿着肇事逃逸,不谈保险这一块。现在我就想知道,我这种情况算不算是肇事逃逸,如果算是肇事逃逸的话,我可以3000块钱给他。如果不算肇事逃逸的话,那为什么交警大队给我认定肇事逃逸,我想如果不算是肇事逃逸,可以给我追回来2000块钱。
发生交通事故时并不知情,所以才驾车离开。按照李女士的说法,这种情况下能否被判定为肇事逃逸?实际情况是不是李女士所说?
随后,行动员跑了一趟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表示,依据现场监控视频提供的画面分析,在李女士驾驶的车辆发生明显晃动后,李女士发现异常下车进行查看,并在已经发生交通事故的基础上驾车离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这种行为确实已经构成了肇事逃逸行为。
李女士坚称,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才驾车驶离,被判定肇事逃逸的依据是否合理?行动员咨询了律师。
电话联系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周凯:交通肇事逃逸,是驾驶员明知发生交通事故,擅自驶离事故现场,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这是一种必须由主观故意引起的违法行为。因为事故已经发生了,无法还原驾驶人当时的心理状态。交警从发生事故时,驾驶员下车查看,后上车驶离的客观情况,来推断驾驶人当时明知并且有主观故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驾驶员如果对此有异议,需要提交相反的证据,来予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