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社系统直面新冠肺炎疫情考验,化危为机,在变局中开新局,加强部门协同,采取“政策找企”、网上“不见面”服务、“云课堂”直播答疑等举措,快速精准落实国家省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用“真金白银”帮助企业渡难关促发展,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为25.1万户企业减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155.4亿元。其中,为24.4万户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单位部分社保费145.2亿元;为0.7万户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减半征收单位部分社保费10.2亿元。
加强“部门协同”,社保费减免及时准确。加强与工信、统计、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沟通协作,通过“大数据”共享比对,在省内率先完成了企业划型及公示任务。加强与银行系统的协调配合,在山东省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出台的当晚,连夜生成2月份首批已缴社保费的退费信息,提交银行退费,并同步完成社保费征收系统减免功能调整,让企业在第一时间享受减免政策。
推行“政策找企”,社保费减免精准落实。主动跟进减免资金拨付到账情况,及时调度比对尚未退费企业,采取电话、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提醒告知,或在企业登录人社服务平台时系统自动提醒。对联系方式不正确的,协调联通、移动、电信等运营商获取信息。对仍无法联系的,采取冲抵方式退费,化被动为主动,切实将减免政策精准落实到每一个企业。
实施“不见面”服务,社保费减免便捷高效。创建网上“减免社会保险费业务专区”,企业可以线上了解减免政策,查询划型结果,定制邮寄退费票据,对划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线上申请变更,实行承诺制受理,“即接即办”。开展社保费减免政策“云课堂”在线直播,为企业提供云端政策解读答疑,方便企业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减免政策。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主要可以用三个字概括,分别是免、减、缓。
“免”是指免征,免征的时间期限为2020年2月至12月,免征的范围为中小微型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的对象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免征,仍由单位代扣代缴。
“减”是指减半征收,减征的时间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减征的范围是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减征的对象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仍由单位代扣代缴。
“缓”是指缓期缴纳,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单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包括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缓缴执行期至2020年12月底。经省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内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二是对个人,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0年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2020年内可自愿暂缓缴纳,未缴费月份可在2021年底前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青岛新闻广播融媒记者林才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