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河南路12号的居民通过蓝睛客户端反映,一楼网点两家餐饮店把烟道设置在楼道里,不仅侵占公共空间,还经常有刺鼻的味道飘出,一年多来一直影响居民生活。
记者在楼道内看到,这段扰民的烟道直径约20厘米粗,从南侧的网点房后门接入楼道,顺着二楼窗户通到室外,再沿着楼体向上延伸,越过居民楼高空排放,楼道横穿部分长约3米,烟道总长度大约15米,部分烟道外缠绕了防污铝箔锡纸。
居民们告诉记者,去年十一假期过后,一楼的两家餐饮店就关门了,目前,一家处于停业状态,另一家对外出租。赵先生说,油烟扰民的问题大家早在2019年就跟相关部门反映过,但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火车站中队。半小时后,中队三名执法队员赶到现场。
按照这位工作人员所说的程序,记者首先联系了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让记者找政工科。
记者和居民、执法队员在现场等待了大约二十分钟,始终没有接到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工科的反馈电话,执法队员虽一直在现场,却并未打算接受采访。于是,记者再次拨打了政工科的电话。
为了更详细的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记者辗转又联系了市南区政府融媒体中心,但多次拨打电话均无人接听。下午三点半,记者又来到市南区政府,门卫值班人员打电话确认后,一位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与记者对接,下午四点半,此前出现在现场的那位执法人员赶到区政府,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执法人员表示,2019年他们接到居民举报后,随即到两家餐饮店进行了检查,发现店内均装有油烟净化器,也有定期清洗记录。
那么,烟道设置在公共楼道内,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如果涉嫌侵占公共空间,又该如何处理?
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火车站中队队员谭枢:它属于环保设施不属于违法建筑。
记者:属不属于侵占公共空间,一年多了也没了解清楚吗?
谭枢:侵占公共空间这一个范畴很大,它有一块说是占用公共场地,那么你说是烟筒穿过去,这块的认定,我们还需要跟相关部门再进行联系研究。
国浩(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胜帅:根据我们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楼网点房东应该经过整栋楼全体业主专有部分面积且人数占比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共同参与表决,而且应当经过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之后,那么方可安装排烟设施,如果没有经过上述的表决程序,一楼网点的房东擅自安装排烟设施,就是对共同业主共有部分享有管理权益的侵犯,相关业主或者利害关系的业主,有权要求企业采取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有损失的话,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这边居民说油烟味重,不敢开窗,那边执法人员说现场基本没有味道,也没看到烟道滴油,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谁在说谎?现下这两家饭店都在停业状态,记者也无从查证。问题是,既然执法人员去过现场,也检查过,也督促过,烟道有没有侵占公共空间,一个问题竟然纠缠一年多没定论,究竟是相关部门真不了解,还是不上心?为群众解难题,不只要挂在嘴上,更要扑下身子踏踏实实的工作,我们希望,每一问题都能有一个妥善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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