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还是偷盗?12米长集装箱一夜消失,牵出背后租赁纠纷

2021-01-28 09:10 来源:爱青岛

  西海岸新区的邵先生有些气愤,自己往外出租了一片土地,在租约快到期的时候,自己放置的集装箱不见了。

  12米长的集装箱竟然一夜之间不见了?在西海岸新区铁山街道埠岭头村,记者见到了邵先生,邵先生说,自己的这块地里原来有一个长12米的红色集装箱,是他四五年前花2万多买来的,之后一直放在这块地头上当仓库。

  如今,地上空空如也,集装箱消失不见,只剩了当初连接集装箱的线缆。

  同村的刘师傅说,12月20号早上,他发现邵先生家的集装箱不见了,便赶忙告诉了邵先生。

  12米长的集装箱想要运走并不容易,邵先生怀疑对方是有目的的偷盗,便报了警。

  报警之后,铁山派出所的民警告诉邵先生,箱子是被一个姓王的男子运走的,对方和自己有纠纷。邵先生很是纳闷,自己刚打电话,派出所怎么就知道是谁运走了箱子呢?

  民警说的这个王先生,邵先生认识,正是一年前租邵先生土地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土地租赁,让对方在凌晨把集装箱运走呢?

  2019年12月底,邵先生把这6亩土地租给了王先生,同时集装箱也租给了王先生使用,租期一年,当时也签订了书面合同。对方付给自己3万9千块钱之后,自己就把地上的桃树清理干净,把6亩空地交给了王先生。

  邵先生说,王先生租下土地后想要做混凝土,刚做了几天就被相关部门叫停,之后王先生就找到了自己,让自己退还全部租金。

  邵先生说,双方没达成一致,后来,这6亩土地就闲了下来,在2020年10月份,一年租约快到期的时候,王先生又再次找到自己。

  租约还未到期,邵先生就撕毁了自己的合同,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那既然是土地租赁,王先生又为何忽然拉走了集装箱呢?

  邵先生告诉记者:“派出所给我拿出个小条一看,光有土地租赁费3万6,集装箱3千,集装箱没有写是租赁,王先生说是他买的3千块钱。”

  集装箱一夜消失的背后,跟当时双方的土地租赁有关,王先生运走集装箱,为何没有通知邵先生,而是提前给派出所打电话呢?

  邵先生说,报警后自己和王先生都去了派出所,王先生拿出了一张收条,上面写着“土地租赁费3万6,集装箱3千”,关于集装箱,并没有明确写着是租赁还是买卖。如今邵先生说,三千块钱只是一年的租赁费,而王先生却表示,集装箱是自己花3千块钱买来的。

  一个说是买的,一个说是租的。如今,邵先生手里没了合同,3千块钱的集装箱费用是租还是卖,记者也无从辨别。不过邵先生说了,签合同的时候现场有一位证人。

  李先生表示,签合同的时候他也在现场,当时约定的3千块钱确实是租赁费。邵先生说,他和王先生之间如果有纠纷或者争议,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如今,集装箱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运走,邵先生认为对方是偷,事情是不是如邵先生所说,对于此事,王先生又是什么看法?

  王先生坚称,集装箱是自己花3千块钱买来的,当时邵先生还给自己写了收据,不过,并没有签合同。

  王先生表示,收据上确实没有写集装箱是租还是买,并且,自己租了这块地损失也很大。后期土地自己没有使用,邵先生租金不退,协商不成王先生便没有再去找过邵先生,2020年12月份租约即将到期,王先生就在2020年12月20号,将集装箱运走了。

  相关的收据和转账记录,王先生并未出示。按照王先生的说法,集装箱是买的,那么运走集装箱,为何不是通知邵先生,而是提前给派出所打电话呢?

  王先生表示:“因为通过之前的接触我感觉这个人太无赖了,我拉走这个箱子要用吊车等,他如果报警,一是浪费警力,二是如果找到吊车拖车什么的,会给人家添麻烦,所以说我给派出所打电话就说箱子是我吊走的,如果他报警就直接找我就行了。我这个箱子确确实实是我买的,他不管找多少个证人,事实就是事实。”

  是买卖还是偷盗?拉走集装箱之前还能先打电话给派出所报备?这样的操作合不合理?

  记者也咨询了黄岛公安分局,工作人员表示,王先生拉走集装箱之前给派出所打电话是咨询他这种情况能否将集装箱拉走,民警明确告知过如果有纠纷,要处理完纠纷后再处理集装箱。王先生拉走集装箱之前给派出所打电话,不会影响这件事情的性质。邵先生报警后派出所已经受案,但是双方存在纠纷,后续是否立案还需要再补充材料,目前事件还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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