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纪委监委在南天湖镇高庄坪村召开“以案四说”“以案四改”院坝会。
“现在回想起来,正是我的贪婪和胆大妄为,断送了自己的前途和家人的幸福。如今身陷囹圄,是我咎由自取……”
近日,在丰都县“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暨“以案四改”工作部署会上,警示教育片中,名山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周登权声泪俱下的忏悔,在该县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大家没有想到,这个身居基层一线,事业有成、前途似锦的领导干部,在短短5年时间里,背地里竟非法收受贿赂高达392万余元,在不断的权钱交易中,深陷腐败泥沼。
1月19日,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独家专访了市人大代表、丰都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税明斌,听他讲述了这起近年来丰都县纪委监委查处的受贿金额最大、单笔受贿金额最多的腐败案件。
收下万元现金后
他的贪欲开了闸再难闭合
周登权出生于丰都县一个农民家庭,高中毕业后,由于家境贫寒,他毅然选择了参军报国,在部队磨砺了13年。
2005年,转业回到丰都,被分配到县委办公室工作,以严谨细致、雷厉风行的作风得到了领导和组织的认可,2015年就被提拔为龙河镇镇长,两年后又调任名山街道办事处主任,可以说是“春风得意马蹄疾”。
2015年1月,周登权初到龙河镇,也曾想过干一番事业为民服务,只是当权力遇到“金钱”,有着13年军旅生涯的他,也没能经受住诱惑。
2015年,苗木商人樊某承接了龙河镇的核桃苗供销项目。供苗完成后,为了能顺利拨付项目款,用信封装了1万元现金,送到周登权的办公室。周登权收下后,在拨付工程款审签单上签了字。
欲望的缺口一旦打开,就很难再次闭合。从一万到数十万,周登权从最开始的提心吊胆、半推半就“顺利过渡”到了后来的心安理得、主动索取。
为亲友大揽工程
他悟出一套“索捐生意经”
在周登权的“堕落”轨迹中,他的“朋友圈”可以说是“功不可没”。
周登权有6个“结拜兄弟”,2个“干亲家”。大多没有固定工作,周登权走上领导岗位后,在一些项目的发包上有了发言权,首先就会考虑这几个亲朋好友。
任龙河镇镇长期间,周登权利用职务之便,将龙河镇洞庄坪村、冷浸溪村、蒋家山撤并村、杉木岩村畅通路,三磊子村核桃基地建设硬化路,杉树坪村山坪塘整治等工程项目安排给其“干亲家”熊某、何某,“兄弟”彭某、秦某等人,为他们谋取利益。他觉得亲友之间互相帮衬理所应当,殊不知,他认为的“哥们义气”,成了他腐化的“催化剂”。
起初,熊某等人缺钱垫资的时候,就会找周登权借钱,当作他入股,待项目资金拨付后,还他本金的同时,也会按比例给他分红。后来,即使周登权没有出钱,大家做了项目,也会给他“好处费”。
渐渐地,周登权悟出了自己的一套“生意经”:他把项目安排给工程老板,以政府搞活动的名义,要求老板按项目金额6%到8%的比例“捐款”,实际上,这些钱都进了他的腰包。
扶持项目成“商品”
他得到了更多的“赞助费”
调任至名山街道后,面对日益严峻的反腐败形势,周登权非但不加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尤其是近年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从上到下对农村地区的项目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逐年增加,更是让周登权看到了“商机”。
农村四好公路事关群众日常出行和脱贫致富,但在周登权眼中,工程项目都是可以交易的“商品”,他像做生意一样,和工程老板讨价还价,收取“赞助费”“点子费”。
2018年2月,名山街道新堤场村、古家店村、镇江村、郎溪村、农花村四好公路改建工程招标,总里程12余公里。
一天,丰都某单位职工刘某找到周登权,希望承接此四好公路建设项目,周登权表示同意。但提出名山街道要搞活动,希望刘某按照每公里4万元的标准进行“赞助”。
刘某认为每公里4万元高了,提出每公里“赞助”2万元,周登权又表示每公里给3万元,经过一番你来我往的讨价还价,双方以总计35万元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周登权将该项目招标代理公司的甘某和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人员陈某介绍给刘某。
当年3月16日,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刘某挂靠的公司成功中标。4月5日,刘某将35万元现金交给周登权的“结拜兄弟”彭某,由彭某转交给周登权。4月10日,名山街道办事处与刘某挂靠的公司签订项目合同,合同金额600多万元。
次年,刘某以同样的方式,拿下名山街道10余公里的四好公路改建工程,又给周登权送去8万元的“赞助费”。
东窗事发成典型
他非法收受贿赂392万元
从2015年1月至2020年1月,周登权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熊某、陈某等人承揽工程、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92万余元。仅在名山街道东作门社区小区综合帮扶项目中,周登权就一次收受陈某180万元现金。
2019年4月,苗木商人樊某向丰都县多名领导干部行贿的事情暴露。随后,曾和周登权一起共事的龙河镇原党委书记高应华也因犯受贿罪被判刑,但都没能让他警醒。办案人员发现他收受樊某1万元现金的问题线索,找他谈话了解情况时,他还矢口否认。
2020年4月,周登权与曾向他行贿的陈某串供,伪造借条,把受贿虚构成借贷关系,以此来逃避组织审查。2020年5月18日,县纪委监委对周登权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6月5日,丰都县纪委监委对周登权采取留置措施。大家才发现,这样一位事业有成、前途似锦的领导干部,背地里竟非法收受贿赂392万余元。该案也是近年来丰都县纪委监委查处的受贿金额最大、单笔受贿金额最多的一起腐败案件。
2020年11月12日,周登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0年12月11日,经丰都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周登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来源: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