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市南法院执行局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王某某的手机号码“139××××9999”进行司法拍卖,以101080元的最高价成交。
2014年11月,王某某与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向该银行借款120万元,王某某以其自有的游艇“海钓玩家”号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青岛某艺术品有限公司、青岛某户外运动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王某某并未偿还借款,该银行因此诉至市南法院。经法院审理,判令王某某限期内偿还该银行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律师费等共计120余万元,该艺术品公司和户外运动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银行对王某某提供抵押的游艇享有抵押权和优先受偿权。
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该银行向市南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王某某仍未履行义务,亦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执行法官遂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委托海事法院对其名下“海钓玩家”号游艇进行拍卖。经过海事法院处置,该游艇最终以22.72万元成交,但仍不足以清偿该案债务。随后,执行人员又进行了多次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只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0年,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的移动手机号码139××××9999有市场价值,可以处置。执行人员经调查发现,该号码确实登记在王某某名下,因此立即对该手机号码进行冻结,并裁定拍卖该手机号码。发现手机号码被冻结后,王某某主动联系该银行进行调解,但双方对手机号码的价值分歧较大,未能达成调解。经过评估,该手机号码价值为7.6万元,经合议庭合议,决定以5.32万元为起拍价进行第一次拍卖。2021年1月19日,经过12名参拍者的44轮竞价,该手机号码最终以101080元人民币的最高价成交。
来源:半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