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注意!统统下架,不能再买!

2021-01-16 10:53 来源:爱青岛综合

1月15日,

记者从监管部门获悉

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印发

《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

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由非自营网络平台提供营销宣传、产品展示、信息传输、购买入口、利息补贴等服务。
这意味着,金融消费者不再能通过支付宝、腾讯理财通、京东金融、度小满金融等平台购买一度火爆的互联网存款产品。
而对于已经通过商业银行非自营网络平台进行存款的消费者,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已经办理的存款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在此期间,相关存款依法受到保护,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存款协议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商业银行应当继续提供查询、资金划转等相关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规模激增、“无照驾驶”
近年来,商业银行为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陆续通过互联网销售个人存款产品,在拓宽银行获客渠道、提高服务效率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相关业务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风险隐患,比如产品管理不规范、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
针对相关业务风险,金融管理部门人士已多次发声。去年末,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曾表示,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也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曾经野蛮生长的行业迎来了金融管理部门的统一规范。在非银行自营网络平台售卖的互联网存款产品,即将销声匿迹。
《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
《通知》所指自营网络平台,是指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
在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看来,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存款业务,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
一是扰乱存款市场竞争秩序,可能导致“靠档计息”、“高息揽储”等不规范行为。
二是加重银行负债成本。从中小银行的角度看,部分中小银行吸收高成本存款,如果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跟不上,会影响其发展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地方性银行通过网络平台,将存款业务扩展到全国,突破经营区域限制,也与回归本地的精神和原则不符。这也加大了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的压力。
但上述负责人也明确,商业银行与非自营网络平台进行合作,通过开立Ⅱ类账户充值,为社会公众购买服务、进行消费等提供便利,这部分业务不受影响,可继续开展。
那么,《通知》的发布,对于已经通过商业银行非自营网络平台进行存款的消费者有何影响?
根据《通知》,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已经办理的存款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
“在此期间,相关存款依法受到保护,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存款协议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商业银行应当继续提供查询、资金划转等相关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上海证券报、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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