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退烧药、止咳药一律实名登记!山东多地最新通知

2021-01-11 19:44 来源:半岛网

  近日,山东省泰安肥城市、新泰市、东平县

  陆续发布相关告知

  要求购买退烧药、止咳药一律实名登记

  药店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肥城市

  1月10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

  肥城市药店行业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冬春季是流感等多种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我国新冠肺炎疫情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冬春季的防控形势更为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药店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名登记

  药店要对所有购药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一律建议其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尽可能做好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号、手机号、居住地址等信息的登记。药店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购买退烧、止咳药品人员信息,询问药品用途,做好购药人和用药人实名登记。

  二、防控指导

  告知用药患者做好个人防护,建议就诊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远离其他人(至少保持1米距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随时保持手卫生等。

  三、信息上报

  各药店安排专人,把登记购买退热药、止咳药的人员信息,于每日上午11点前,下午17点前,分两次汇总登记信息,并将汇总信息报送至所在镇街市场监管所。

  四、肥城市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及联系方式

  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9日

  新泰市

  冬春季是流感等多种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我国新冠肺炎疫情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冬春季的防控形势更为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各药店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名登记。对所有购药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一律建议其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号、手机号、居住地址等信息的登记。对购买退烧、止咳药品的人员及用药人员,全部进行实名登记,填写《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信息登记表》,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二、信息上报。药店每日11:00和 17:00务必将《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信息登记表》,报当地市场监管所。

  三、防控指导。告知用药患者做好个人防护,建议就诊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远离其他人(至少保持1 米距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随时保持手卫生等。

  四、新泰市开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联系方式

  新泰市人民医院:0538-7265023

  新泰市中医医:0538-7253520(门诊) 0538-7252892(夜间)

  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0538-7337137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0538-7875437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矿医院:0538-7868354

  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医院:0538-7869666(白天) 0538-7835120(夜间)

  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0538-7456709

  对以上防控措施拒不执行、虚假执行、消极应付的,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顿;对因执行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9日

  东平县

  冬春季是流感等多种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药店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名登记。药店要对所有购药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一律建议其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尽可能做好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号、手机号、居住地等信息的登记。药店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购买退烧、止咳药品人员信息,询问药品用途,做好购药人和用药人实名登记。

  二、防控指导。告知用药患者做好个人防护,建议就诊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至少保持1米距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随时保持手卫生等。

  三、信息上报。各药店安排专人,把登记购买退热药、止咳药人员信息,每天上午11点,下午17点,两次上报登记汇总信息,并将信息报送至所在乡镇(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把本辖区药店报送的信息汇总后,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后,报县委指挥部办公室。

  四、东平县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及联系方式:

  东平县人民医院:0538-2550100

  东平县中医院:0538-2886028

  东平县第一人民医院:0538-2451137

  东平县第三人民医院:0538-2092827

  如出现发热症状,请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就近的以上医疗机构就诊,或拨打120救急电话。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新闻多一点

  在2020年2月20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就曾发布通知,要求全市各药品零售企业,各电商平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药店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信息报告制度。

  而在2020年12月25日,青岛市医保局又发布了《关于定点零售药店落实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收集信息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药店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收集信息工作流程。

  来源: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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