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市民通过青岛政务网提出建议——将中小学寒假时间提前,而市教育局相关处室给出了答复。
该市民表示:疫情反复,寒潮连袭,对孩子们来说这个学期难熬又漫长,这样的恶劣大环境下坚持原定的放寒假时间有必要吗,代价太大了!既然怕疫情又怕寒潮带来的感冒发烧、核酸检测...…就不能让孩子们和家长们感受到政府部门的人性化和温暖吗?
对此,市教育局相关处室答复:市民,您好,您的建议已收悉。我们坚持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密切关注全国、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加强综合研判,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确定是否调整假期安排,提前向社会发布,目前全市中小学的寒假时间安排没有变化。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按照2020年6月市教育局发布的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2021年2月1日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寒假开始,2月4日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寒假开始。
根据2020年12月市教育局印发的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中小学校历,2021年2月28日(星期日)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报到,3月1日(星期一)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上课;7月5日(星期一)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暑假开始,7月12日(星期一)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暑假开始。
如此计算,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寒假共计27天(报到日不计入),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寒假共计24天(报到日不计入)。
来源:青岛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