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此外,酒精饮料、碳酸饮料的销售者应当在货架或者柜台上设置符合标准的健康提示标识。
深圳某超市负责人 胡波:年龄不够18岁的,我们会劝离;如果年龄无法判别,我们需要他提供身份证。
深圳市民:好事,我们大家都应该支持、监督。
深圳市民:对于自制力相对差一点的青少年,这种标识更能顾及到他的健康。
来源:央视财经、中国经济网
● 扫描二维码下载
● 随时随地收看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