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文件等要求,国家已批准新冠病毒疫苗用于重点人群紧急接种。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按照省指挥部统一部署,接受近期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新冠病毒疫苗预约接种,疫苗接种按照知情、自愿、免费原则进行。
新冠病毒肺炎是一种由新冠病毒感染引起,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为主要传播途径,人群普遍易感的新发传染病。常见的临床表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可出现多脏器损害等危重病情。
可以刺激机体产生抗新型冠状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疾病。
本次使用的是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系由新冠病毒毒株接种于Vero细胞,经培养、灭活、纯化和佐剂吸附制成。
也就是说,通过化学等方法灭活新冠病毒,使其失去感染性和复制力,但保留能引起人体免疫应答活性而制备成的疫苗。
本次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和其他疫苗一样,都经过了动物实验、人体预测试实验、人群临床试验,疫苗安全性已得到验证。
根据当前新冠病毒肺炎防控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新冠病毒疫苗可用于重点人群紧急使用。
这些人群包括: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各级机关、公安、武警、消防、社区工作者,物品、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工作人员。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介绍的情况,新冠疫情发生以后,我国布局了五条技术路线,推进疫苗研发。
到目前为止,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我们进入临床试验的疫苗、进入Ⅲ期临床的疫苗,都处于全球第一方阵。由于我国疫情较早得到控制,国内不具备开展Ⅲ期临床试验的条件,所以我国五款进入Ⅲ期临床试验的疫苗都是在国外开展的Ⅲ期临床试验。
待数据揭盲以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的数据,如果数据达到相应的标准,国家药监部门将会批准附条件上市或者上市。届时普通大众就可以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以及疫苗供应情况接种疫苗。
按照目前紧急接种方案,接种当日年龄在18~59岁之间的成人。待疫苗上市后,接种年龄会有所调整。
③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或已知对本疫苗成分过敏者。
随意调整免疫程序可能影响安全性、免疫应答效果和免疫持久性。
目前,我市仅为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点为青岛市的重点人群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
接种前,接种者需了解接种点预约方式,接种时间等信息。接种者需携带身份证件等相关证件前往接种点,当接种医生询问健康状况,请如实告知相关信息。
接种当日需保持接种部位的清洁、干燥,并注意饮食、休息。
接种后一周内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致敏原,尽量不饮酒、不进食辛辣刺激或海鲜类食物,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
如果出现高热或者局部反应以及其他严重症状,如高热超过38.5℃、红肿大小超过2.5厘米,都要尽快去医院,向接种医生报告。
因为疫苗接种后的不良反应往往都会在接种后30分钟内出现,所以接种者接种以后都要在接种点停留30分钟。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出现不良反应,请及时联系在场医务人员。30分钟以后,没有问题可以回家。
回家以后,如果出现了不良反应相关症状,要及时就医。
不一定,这可能是偶合反应。偶合反应是指接种者在接种的时候,恰巧是处于其他一些疾病在潜伏期或者发病前期的状态,在接种的时候,很巧合的,这个疾病也同时发病。这种情况的出现,跟疫苗的接种没有关系,并且跟疫苗的质量也没有关系,不属于疫苗导致的不良反应,这是一种偶合反应。
15.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可能出现哪些疑似异常反应?
①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注射部位出现疼痛、触痛、红肿、瘙痒,一过性发热等,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②罕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一过性感冒症状和全身不适,接种部位硬结,重度发热等。
③极罕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无菌性化脓、过敏性皮疹、过敏性紫癜、过敏性休克等。
本次系自愿接种。接种后如果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到目前为止,因疫苗特性或受种者个体差异等因素,接种疫苗的保护效果不能达到100%。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应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正确消毒等防护措施。
①及时了解目的地疫情情况,合理规划行程,减少不必要出行;
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在公共运输交通工具上的用餐次数;
③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企事业单位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活动应有完整的防控方案,家庭聚集最好控制在10人以下,同时注意通风;
来源:青岛日报综合自青岛疾病控制、健康四川、上海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