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回应“火腿肠中吃出老鼠腿”:已不具备法定检测条件

2020-12-28 08:07 来源:澎湃新闻

  近日,陕西汉中一市民反映,其购买的冷冻火腿肠中吃出老鼠腿。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回复称,将根据核查和检测情况进行处理

  2020年12月24日,市民王先生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他在汉台区西环路华盛购物广场购买了冷冻火腿肠,回家后从中吃出老鼠腿。汉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进行了分流转办。

  市民王先生在社交平台发布的视频截图微信公众号@汉中市场监管图12月25日,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投诉所涉商家和在售疑似问题食品进行了现场核查。26日,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微信公众号通报了市场监管所核查后的回复情况。上述回复材料显示,投诉人王先生反映,12月22日他在汉台区西环路华盛购物广场花35元购买的冷冻火腿肠,次日晚上烹饪食用时发现火腿肠内有老鼠腿。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被投诉的商家系陕西华盛兴勇商贸有限公司汉台区分公司西环路店,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店卖场冷冻食品存储冰柜里发现在售3种与被投诉冷冻火腿肠相似的食品,分别为:海欣亲亲肠、海欣红开花肠、科迪风味烤肠(速冻生制品),这三种食品的供货方均提供了食品生产许可、成品检验报告等手续。

  汉中路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所回复称,执法人员从卖场冷冻食品存储冰柜的上层、中层和最底层,随机抽取上述3种食品,现场切开进行感官性状核查,肉眼、感官和鼻嗅均未发现任何异物和异味异样。

  “关于投诉人提出的对其购买到的内有老鼠腿的火腿肠进行检测的诉求,“回复材料称,“由于疑似问题食品在烹饪加工和食用过程中其完整性已遭到破坏,已无法从感官性状判定有关异物的性质和来源,已不具备法定检测条件,故无法进行采样送检。”

  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对与被投诉冷冻火腿肠相似的3种食品,分别进行了现场抽样送检。

  对于投诉人要求商家赔偿30万元至50万元的口头诉求,汉中路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所在回复中表示,将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结合后续有关食品抽样检测结果,进行综合研判、依法调处。

平台集群 : 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 爱青岛手机客户端 - 爱青岛新媒体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