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莱西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莱西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耿仁逢与被执行人侯召来、颜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耿仁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侯召来,男,1981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平县东平街道宿城村14组16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70923198103200659。
被执行人:颜俊,女,1983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平县东平街道宿城村14组16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70831198312260740。
本案执行标的:1200000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悬赏金额: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侯召来、颜俊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如被举报的财产最终抵债给申请执行人的,按照抵债金额扣减相关税、费净额为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本悬赏公告仅对首先提出举报财产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线索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法院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的被执行人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举报电话:0532-83109367,联系人:李法官。
举报人可直接到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315室进行举报。
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