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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8月14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对标识青岛南大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鱼片”进行了监督抽检,结论为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合格。最终,该公司面临5万元的罚款。
经调查,当事人生产的“烤鱼片”系2020年3月22日生产,该批次产品一共生产了5箱,每箱50袋,共计250袋,全部销售给哈尔滨果佬大商贸有限公司,成本价3元/袋,出厂价4.5元/袋,企业发布召回公告后共召回47袋(已作销毁处理),货值金额共计1125元,违法所得304.5元。
当事人涉嫌生产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当事人生产的产品经检验不合格,主要原因为原料采购、存放存在问题,下步将加强产品原料采购和存放的管理。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4.5元,合计50304.5元,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N-二甲基亚硝胺是什么?
它有哪些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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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二甲基亚硝胺的危害
N-二甲基亚硝胺(NDMA)属于N-亚硝胺类化合物中毒性最强的一种化学物质,是四大食品污染物之一。N-二甲基亚硝胺对眼睛、皮肤具有刺激作用,即使较小剂量,只要长期接触也能增加人体患癌风险。食用含有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的食品,存在诱发癌症的风险,给人体健康带来危害。
新鲜的水产品中一般不含有挥发性的N-二甲基亚硝胺,但水产制品中偶尔会检出。主要是因为水产品在腌制加工时已经不完全新鲜,其富含的蛋白质分解产生胺类物质。此外,在水产品腌制过程中使用的粗盐通常含有硝酸盐、亚硝酸盐,加上某些微生物能将硝酸盐还原成亚硝酸盐,从而使亚硝酸盐蓄积。在适宜的条件下,亚硝酸盐与胺类发生亚硝基化作用生成N-二甲基亚硝胺。
食品安全无小事
小伙伴们日常购物时
千万要提高警惕!
来源:观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