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
为认真贯彻青岛市交安委
关于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部署要求,
全力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
迅速行动,
从15日起启动重中型货车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将持续到2021年1月底,
重点查处大货车争道抢行、
噪音扰民、闯红灯、闯禁行、
号牌不清等问题。
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李世明表示:“大货车严重交通违法,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们应当,也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短板弱项,强化源头监管,加强分析研判,加大警力投入,完善管控举措,为市民平安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介绍,此次交警部门组织开展的重中型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将抓实五个关键,着力抓出应有成效:
一是,强化分析研判。进一步完善两级分析研判机制,每天至少1次进行交通流大数据分析,深入研判货车的行驶轨迹、运行规律等特点,梳理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交通违法”等信息,查清找准交通违法规律特点。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跟着违法分析和隐患研判走”的原则,有针对性的精准部署勤务,每天坚持在重点车辆行经路段部署警力,严查重点车辆违法行为,提高查处工作的实效性和准确性。
二是,强化路面管控。突出重点路段时段。对各区市主次干路,严格实行24小时管控。对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设置固定执勤岗位,严防死守。摸清外地货车入青重点通道,按照省厅交管局的要求,与相邻地市交警部门进行联防联控。严格通行证办理,各大队在受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证》时,严格按照规定审核车辆信息,对没有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建筑垃圾准运证》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通行证。通行证的时效不能超过《建筑垃圾处置证》的时效。各交警大队通过缉查布控系统,对未办理通行证、未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的渣土车严格查处。交警支队已常态化成立了八个异地用警行动小组,每周至少组织4次异地用警行动,执勤时间以夜间为主。要严打非法“带路”,近期莱西交警联合治安等警种部门,查办了4起非法带路案件,行政拘留4人,其他交警大队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治安、刑侦等相关警种配合,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通过蹲守、尾随、盯梢执法部门获取执法信息等方式非法“带路”行为。
三是,强化联合执法。交警部门联合辖区城管、住建、交通、环保等部门,成立相对固定的渣土运输整治联合执法队伍。从即日起,每天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重中型货车、渣土车超限超载、闯红灯、超速、争道抢行、遮挡号牌、污损号牌、不悬挂号牌、无证参运、撒漏等违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定期将查处的超限超载信息,通报各区(市)交通部门,主动督促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并对交通违法较多的企业和驾驶员列入“黑名单”。
四是,强化源头监管。狠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对所有运输企业的货运车辆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立即责令恢复原状,确保重中型货车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保持在99%以上。同时与企业责任人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对隐患突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多发的重点企业,联合交通、应急等部门,用好用足约谈通报、经济处罚、挂牌整改、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处罚措施,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狠抓重点场站管理,注重建筑工地、场站等源头隐患排查,摸清摸准辖区内建筑工地、货物集散地、货运站场状况,掌握施工时间、运输单位、运输车辆、驾驶人、运输路线等信息,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行好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实行溯源管理。
五是,强化宣传教育,强化宣传曝光。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曝光力度。组织媒体随警作战,跟踪报道,对违法违规的车辆、所属运输企业、建筑工地、施工场所坚决予以曝光。用好用足举报奖励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渣土车、大货车违法违规行为,营造社会全面参与的强大声势。加强重点群体针对性教育,深入运输企业、建筑工地、施工场所,召开大货车、渣土车驾驶人教育会,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法律政策宣讲、发放资料等方式,讲明公安交警的工作措施,讲明违规违法带来的后果,进一步提升运输企业及大货车、渣土车驾驶人的环保意识,促使他们积极配合,自重自律。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