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公布了2020年第11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有4人被终生禁驾。这4名驾驶员中,驾龄集中在3-9年,有3人因酒后肇事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1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依法判刑并终生禁驾。
据了解,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驾驶人被处以终生禁驾处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案例一:酒后驾车撞人还要妻子来顶包
2020年1月10日21时54分许,青岛西海岸新区男子夏某兵驾驶小型轿车沿黄岛区泊里一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与顺行在前邢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致邢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夏某兵由于害怕企图让妻子顶替。
事发后,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迅速开展调查,通过线索断定了妻子系冒名顶替,最终,夏某兵承认自己才是肇事司机。
经检验,夏某兵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17mg/100ml。经勘查认定,夏某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醉酒后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黄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20年12月,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夏某兵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驾车撞人逃之夭夭次日向警方自首
2019年12月25日20时40分许,青岛西海岸新区男子庄某同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王台街道南北沥青路由南向北行驶,与顺行在前许某如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尾随相撞,致许某如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庄某同由于害怕处罚逃离现场。
事发后,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迅速开展调查,通过线索锁定了肇事车辆和司机,次日,庄某同迫于压力在家人的劝说下投案自首。
经调查,庄某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黄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20年12月,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庄某同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来源:信网